第一节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发挥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牵引作用,加快构建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建设省、市(县)、园区及重点企业多级联动的“双碳”综合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
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严格落实配额分配与清缴,加强对重点碳排放企业履约管理,落实国家部署,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开发,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开发质量。提高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参与度。
建设海南特色碳普惠机制。修订碳普惠管理办法。开展碳普惠系统二期建设,不断完善功能。鼓励开发基于海南碳普惠机制的碳汇项目。推进碳汇交易集中化。持续拓展碳普惠应用场景,丰富在大型活动、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场景应用,不断提升碳汇消纳水平。
强化温室气体减排管理。健全各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建立覆盖重点源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监测核算体系。以海口高新区等重点园区为试点,开展医药、食品、新能源等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控制能源、农业、废弃物等领域的甲烷排放,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削减氧化亚氮排放,加快淘汰氢氯氟烃,严控氢氟碳化物使用,推动制冷技术绿色替代与含氟制冷剂回收处置。到2030年,甲烷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第二节 建设新型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能源供给绿色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确保新增用电量主要来自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海上风电,探索“风光同场”,建设一批海上光伏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昌江核电二期、昌江小堆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引导核电参与调峰,推进核电余热供热。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支持清洁低碳燃料掺混替代。促进气电调峰转型,推动燃煤机组适时退出、应急备用。探索地热发电,积极拓展海洋新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模式。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5%。
建设岛屿型新型电力系统。加强“口”字型500千伏主网架建设。提升跨省电力互济和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构建源网荷储一体互动新型智能调度运行体系和多能互补电源体系,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科学合理布局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及长时储能发展。提升充换电“一张网”平台服务能级。推进海口市车网互动(V2G)规模化应用试点。积极推动三亚羊林、琼中黄竹坪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深入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终端电能替代。到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
提升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开展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分类推进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重点领域与设备能效刚性约束。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到2030年,重点领域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第三节 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向绿图强培育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拓展绿色氢源,探索绿色氢能规模化应用场景,推动绿色氢能供给、技术装备突破、产业生态培育等协同发展,打造“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储能场景。加快培育深远海新能源开发利用及技术装备产业,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波浪能和温差能等发电装置、海上“风光同场”光伏建设等装备研发与示范应用。扩容提质新能源汽车产业能级,探索培育制造、贸易、智驾运营联动应用场景,形成覆盖关键技术、核心制造与循环利用的产业生态闭环。延伸和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智能建造,建设智能化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材生产基地。科学发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业,提升替代品供给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布局拓展高端医用、3D打印等高值应用场景,推动向专用型、高端化转变,鼓励拓展海外市场。以生物基化学品、酶制剂、生物燃料为核心,推动生物化工和能源产品多元化开发和多场景应用。
锻强产业绿色低碳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供,积极发展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加快推进海口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炼化等化工行业作为高品质原材料的应用。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建设绿色炼化一体化示范项目。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支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培育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支持建设极致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推动算电协同,支持算力中心、数据中心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参与碳标识认证,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
打造海南自贸港交通运输绿色名片。平稳推进2030年禁售燃油车,到2030年,全省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特殊用途除外)清洁能源占比、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新能源占比达到100%,车桩比保持2.5:1以下。有序推进重卡、冷链物流、公共交通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探索建设出港零碳货运走廊。科学规划氢基能源供给陆海布局。支持洋浦建设绿色低碳国际航运枢纽港口,开展琼州海峡绿色航运区示范航线研究。持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量。积极推动生物柴油、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船燃示范应用。布局建设电氢氨醇一体化协同的深远海综合能源平台和氢基能源加注中心。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推动规模以上机场桥电应用尽用,稳步提升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应用比例。积极推进西环普速铁路扩能改造和洋浦铁路支线建设,推动“公转铁”和“铁海联运”。协同推进智慧交通与绿色物流建设。深化海口市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加快推行城镇建筑低碳化。逐步构建完善热带海岛型“好房子”标准体系。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系统,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优化建筑节能降碳设计,以海口、三亚、儋州为重点,逐步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绿色化、智能化设计和生产,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商品住宅建设采用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全省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本体节能率分别达到78%、75%。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1352106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