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国务院第831号令《供水条例》将正式施行,1994年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同时废止。这不仅是供水行业法规的一次迭代更新,更意味着供水行业的治理逻辑、责任体系和发展方向正在发生深刻调整。
对于政府监管部门、供水企业及全体行业从业者而言,读懂用好新条例,既是必答题,也是破局关键。学习新条例,不能只停留在条文层面,更要读懂其背后的行业逻辑、政企关系、改革方向和行动要求。
E20供水研究中心编撰的《新供水条例二十讲》(以下简称"《二十讲》"),正是围绕这一目标形成的行业解读资料。它分五个部分、二十个问题,循序渐进,直击落地环节的难点、模糊点和争议点,提供具体建议和行动抓手。既适配供水企业的实际需求,解读运营服务方面的实操难点,也兼顾政府监管部门的履职需求,明确监管权责与协同机制。
一、行业的深层矛盾与新条例的制度回应
01 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矛盾
过去三十多年,我国供水行业在城市化快速推进、市场化改革、地方财政紧张、公共服务需求升级等多重因素交织下,积累了不少深层矛盾:
公益属性与经营压力长期并存。随着分税制改革和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出台,供水行业逐步走向市场化,依靠水费实现运营平衡,但价格调整受社会影响、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水价倒挂"成为普遍现象,导致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力。
政企权责边界模糊。尽管不少地方政府重视供水安全,但因财力有限,供水基础设施的投入往往需要依赖企业承担,供水企业被动承揽了超越自身能力的投资和保障职能。
行业投入与公众感知之间存在落差。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管网、升级工艺、提升服务,但用户"看不见、感受不到",信任基础薄弱。
02 新条例的制度性回应
新《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些现实问题的一次制度性回应。它不仅重申供水事业的公益属性,也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供水企业的运行维护职责,推动城乡供水统筹、二次供水专业化、安全韧性提升、价格机制完善和全过程监管强化。《条例》实施标志着供水行业正在从过去偏重"城市供水保障"的阶段,迈向以"城乡统筹、安全韧性、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新阶段。
03 从条文到落地,仍有大量"模糊地带"
条例是上位法规,原则性和概括性强,明确的是方向、边界和基本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意味着什么?哪些责任要重新厘清?哪些工作要尽快启动?哪些风险需要提前识别?哪些机制需要同步完善?
——这正是《二十讲》要解决的问题。它不是对条文的简单翻译,而是围绕政企权责、二次供水、城乡统筹、水价机制、安全韧性、企业转型、风险沟通等关键问题,帮助读者理解条例背后的趋势变化和行动要求。
二、《二十讲》聚焦的五大关键议题
《二十讲》围绕以下五个行业最关心的议题展开深度解析:
议题一
政企责任如何归位与协同?
"地方政府负总责"是新条例的灵魂。供水涉及规划、财政、土地、审批、应急、监管等多要素,必须由政府统筹。让政府归位"责任主体",让企业聚焦"运营服务",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十讲》重点解读: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运营服务协议怎么签?条例实施后应尽快完善哪些政策、标准、制度?政企应尽快采取哪些行动?
议题二
全链条安全韧性如何构建?
过去供水安全常被理解为"水厂出水合格",但单点合格不等于系统安全,局部达标不等于用户安心。供水行业需要从水源、水厂、管网、二供、应急等全链条建立安全体系,从"事后抢修"走向"风险预防",从"经验管理"走向"数据驱动"。
《二十讲》围绕水源保障、水厂互联互通、管网环状化、应急管理等给出具体建议。
议题三
二次供水如何平稳移交与专业化运维?
二次供水是条例实施后最受关注、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领域之一。改革的关键,不是单纯解决"由谁管",而是建立在政府主导、边界清晰的基础上,系统解决"怎么改、怎么移交、怎么管、资金如何分担、成本如何疏导"。
《二十讲》提出"分类推进、以监协管、三权分立"的务实方案和"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用户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推动二供设施的改造和接管。
议题四
城乡统筹如何务实推进?
《条例》将农村规模化供水纳入适用范围,城乡统筹发展导向明确。然而,城乡供水的现实差距巨大,城乡统筹并不意味着一步到位。"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可作为长期目标,循序渐进加以推动。
《二十讲》提出:当前核心任务是先守住安全底线,通过价格机制、财政补贴和产业协同实现农村供水的可持续运行,而非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均等化。
议题五
水价与资金瓶颈如何突破?
长期"水价倒挂"并不一定普惠用户,反而可能透支供水安全。未来真正需要建立的是"成本说得清、投入看得见、绩效可评价、补偿有依据"的机制。
《二十讲》系统梳理:"覆盖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原则如何落地?低收入群体如何实现"精准减免"?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应如何争取?除了常规财政资金外,还有哪些多元化融资工具可以适配?
三、协同破局: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
市面上已有不少对新《条例》条款的梳理和解读,但真正头疼的,往往不是"条例写了什么",而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01 地方政府:承担责任,积极应对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关键是把"负总责"真正转化为组织机制、规划统筹、财政安排和监管能力。
一是部门统筹、协同监管。成立跨部门领导小组或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管理,建立联合执法与协同监管机制,打破住建、水务、水利、卫健之间的部门壁垒,避免出现按职责交叉和监管真空。
二是拓宽渠道、落实资金。地方政府必须将供水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对水价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单位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予以适当补偿,这是法定责任。政府应尽快建立价格、补偿和绩效评价的联动机制。同时,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
三是摸清底数、细化方案。政府有关部门应联合供水企业,摸清基础设施状况、水质卫生情况、价格调整空间等关键信息,形成动态更新的台账和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细化配套标准和实施方案,制定分阶段、分类别、可执行的推进计划。
02 供水企业:主动变革,找准新生态位
对于供水企业来说,关键是把"运营服务主体"真正转化为专业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战略聚焦。重新审视自身定位,从"重建设、轻运营"转向"精运营、优服务"。不再大包大揽投资建设,而是配合政府策划项目、争取资金,将核心精力回归供水保障和客户服务。
第二,业务重构。厘清"基础业务保底线、增值业务拓空间"的格局。基础供水业务要守住安全底线,做精做细、有里有面;市场化业务要合规拓展,推动能力外溢和价值转化,形成第二增长曲线;兼顾公益和经营属性的协同业务要规范发展,在保证基本民生安全的同时探索增值空间。
第三,组织架构和人才调整。依据条例要求的提升和业务布局的拓展,应将原有专班升级为专业部门,增设业务中心统筹各区域性分公司,并设立二供、直饮水等专业化公司。此外,应重点培养水务与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并建立与业绩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03 供水行业:协同发声,重建信任
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关键是理顺安全、成本、价格、服务、监管和信任之间的关系,推动供水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面向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供水企业应通过联合宣传发声,将长期以来所做的努力转化为公众可感知、可理解、可信赖的服务表达,让社会了解供水的真实成本、运行逻辑与边界约束。同时,针对条例可能引发的公众质疑,政府与企业需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对外解读口径,提前规避舆情风险。
结语
新《条例》的实施,是供水行业的重要新起点。接下来,真正考验行业的,是能否把方向变成机制,把机制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安全可靠、公众可感、企业可持续的供水服务能力。
《二十讲》凝聚了多位行业专家及法律人士的智慧,希望在条例正式实施后,为行业相关方特别是供水企业提供一份可读、可用、可转化的专业参考。后续我们将持续推送解读干货,敬请关注E20供水圈层公众号和视频号。让我们一起吃透新条例、践行新要求,共筑城乡供水安全防线,推动供水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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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供水服务评价规范》(T/CSTE 0538—2023)自2023年正式发布以来,已积累了丰富的应用成果,为行业的提质增效与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精准对标新《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实操性,适配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供水服务评价规范》的修订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
如有意向参与,请联系黄女士:18811003197(微信同号)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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