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供水厂已具备较好的规模化建设基础,各地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行业内尚缺少衡量供水厂多维度运营管理能力的统一标尺。在此背景下,供水联盟联合一批国内先进供水企业共同创建了标杆供水厂"1+4"评价体系,旨在为供水厂建立专业的横向对标工具,同时识别标杆,提供可复制的提升路径。
1."1+4"标准框架:综合评价与专项能力识别
在具体结构上,"1"是总体标准《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供水厂》,负责明确评价原则、体系结构、实施要求以及综合分级规则(评价方式详见下表);"4"是《供水厂韧性化运营管理评价要求》《供水厂精细化运营管理评价要求》《供水厂绿色化运营管理评价要求》《供水厂智慧化运营管理评价要求》四项专项标准,分别围绕供水厂运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建立分层次、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设置三星达标、四星优质、五星领跑三个水平。

2.四化协同:供水厂运营管理的核心评价维度
标杆供水厂"1+4"评价体系将韧性化、精细化、绿色化、智慧化作为核心维度,从不同角度共同衡量供水厂的运营管理能力。
韧性化突出强化风险防御与应急保障能力;精细化强调提升过程控制与运营效率;绿色化重在推动资源节约与环境可持续;智慧化则考察以数据驱动提升管理与决策的能力。各专项标准一级指标见下图:




四个维度既各有侧重,又共同构成供水厂综合运营能力的评价框架。体系同时坚持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和区域综合的评价视角,在先进性与适用性之间寻求平衡。标准编制过程中,共有20余家水司及相关企业参与起草,汇集不同地区、不同运营条件下的行业实践,为评价指标的设计与校准提供了基础。
附:主/参编单位名单

3.从标准发布到评价应用:推动标杆机制真正落地
标准制定是建立评价机制的基础,评价应用则是发挥标准价值的关键。下一步,供水联盟将推进标杆供水厂评价相关工作,预计于2026年底启动。
未来,供水联盟将持续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逐步补充从产品、场景到企业级的各项标准,并推动相关评价工作落地实施。欢迎更多水务企业、行业专家及相关单位参与标准共建、评价实践和案例交流,通过不断丰富行业实践、完善评价体系、总结推广标杆经验。让标准真正成为企业对标提升的重要工具,共同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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