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以下简称《医疗标准》修改单)。
医疗机构是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服务机构,也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护堡垒。为解决现行标准存在的适用范围不全面、支撑新污染物治理和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不够等问题,制定发布《医疗标准》修改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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