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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6月新闻例会:加强美丽海湾建设 高质量打好十四五收官战

时间:2025-06-25 13:4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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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张志锋: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向大家一直以来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大力宣传报道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并强调要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体布局之中。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紧盯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坚定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动实现近岸海域水更清、滩更净、湾更美、人海更和谐,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坚持“一湾一策”,提升海湾之美。我们坚持提质扩面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出台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成效评价方法,因地制宜重点打造110余个美丽海湾,并在厦门、秦皇岛等7个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9个海湾出台具体建设方案,我们也遴选确定了河北秦皇岛北部湾区等三批31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去年另有12个海湾也达到了美丽海湾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二,坚持“齐抓共管”,织密治理之网。我们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多方协同。一是紧盯总氮这个陆海统筹治理的关键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海地方,统筹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的部门联合攻坚、定期巡河治污、驻点技术帮扶等,2024年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二是紧盯海洋垃圾这个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会同多部门在65个海湾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动员组织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监管,一年来相关海湾岸滩垃圾的盖度总体下降75%。

第三,坚持“依法规范”,落细监管之责。我们坚持从严监管和风险防范相结合,落实落细监督管理职责。一方面,健全完善分类监管体系,出台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等领域监管文件,接续推进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和海湾生态环境精细化调查,全国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6.3万多个,重点海湾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3.1%。另一方面,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处置,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印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在全国设立5个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基地,在3个海区分别组织开展海上溢油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已有6个沿海省份建造了专业化的海洋监测应急船舶。

第四,坚持“优化促进”,夯实发展之基。我们坚持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以高水平保护促进提升海洋产业“含绿量”“含金量”。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主动对接沿海重大需求,“十四五”以来我部审批海洋工程项目180余个,新选划海洋倾倒区25个,核发倾倒许可证4000余本,助力海上风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海洋领域“两山转化”之路,涌现出“蓝色循环”“海上共富花园”等治理发展新模式,各地绿色金融、蓝色金融支持美丽海湾建设的实践案例越来越多。

通过以上努力,2024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7%,较2020年提高6.3个百分点,2025年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稳中向好;重点监控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连续四年消除“不健康”状态。大家到海边也能感受到,不少海湾“颜值”在提升、“气质”在改善,“水清滩净、鱼鸥翔集”逐步成为常态,“人海和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媒体朋友,海不辞水成其大,陆海同治碧波清。建设海洋强国,生态是基础底色;打造美丽中国,海洋是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海地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深入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打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收官战,高水平谋划“十五五”各项工作,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和服务保障,让美丽海湾的环境之优、生态之美、治理之效成为美丽中国的靓丽名片,惠及更为广大的社会公众。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推动海上执法效能提档升级

郑云: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警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做一个简要介绍。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海上综合治理的开局之年,各级海警机构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强化日常巡逻监管,铸牢海上生态保护防线,不断提升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保障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抓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盯影响海洋生态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强化海上监管整治。

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主线,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碧海2024”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集中整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与海洋资源等问题,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辖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形势特点,针对海洋倾废、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工程建设等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去年各级海警机构检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5000余次,倾倒区和倾废项目1700余次,踏查海洋自然保护地1600余次,查获盗采海砂、违法用海、非法倾废等案件250余起,查处各类渔业行政案件960余起,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40余起,查获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余起,查获活体珊瑚1200余株,海马1.27万余尾。

二是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与协同共治,加快构建高效综合治理体系。

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建立“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社会参与”的海上综合治理体系。联合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召开海上执法工作会议,分析海上管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强化海洋综合治理具体措施,联合印发了《深化海上综合治理指导意见》,对推进海上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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