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水务一体化在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政策,以各地方实践为主。早期以重点城市实践为主,比如重庆、深圳等,取得的成果最为显著。2024年河南省级层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是唯一一个从省级层面指导全省开展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作的地区。在地级市层面,地方水务一体化探索更为积极、工作推动力度更大,但是实施效果不一,分化明显。在水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城乡供水一体化、污水厂网一体化因明确的政策导向取得发展成果更明显。
早期以重点城市实践为主,实现水务一体化突破,效果显著。在重庆、深圳等地区,政府授予地方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基本实现主城区供排水一体化,另外水务集团积极通过收并购等市场化方式,拓展并巩固专营优势,水务一体化效果愈发显著。2003年,深圳市水务局授予深圳水务集团原特区内供水、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2007年,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水务集团主城区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2011年,重庆市整合重庆水投和重庆水务两家企业资源,成立了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位为水务水利和环境产业投资集团,推动水务环境协同化发展。
省级层面河南省出台文件指导水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先行、有序推进。2024年12月,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豫建行规〔2024〕4号)指导全省开展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城镇供排水企业摸底排查和分类评价,整顿规范供排水市场秩序。选择4个省辖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信阳市)、6个县市(永城市、兰考县、息县、确山县、南乐县、杞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四统一”要求,推进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到2025年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30年底,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基本形成供排水行业专业化运营、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随后,信阳、开封等地印发市级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
地级市水务一体化探索更为积极、推动力度更大,但是实施效果不一。2022年、2023年,西安市先后印发《西安市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实施方案》《西安市水务一体化整合优化实施方案》,从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涉水管理职能、资金保障等方面,详细制定了水务一体化实施内容。目前,西安市供排水资产已基本整合完毕,实现城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全链条管理,并形成权责清晰、管理高效、运行智慧的涉水体制。2020年,成都市印发《关于优化水务管理体制构建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的试行意见》,对全域供水、排水、净水、治水实施闭环管理,构建覆盖水源地、水厂、用水户、排水户、污水收集、城市排涝、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河湖水生态治理的系统管理体系。目前,成都市城乡一体服务均衡的供水体系加快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污水收处能力不断提升、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幸福河湖初步呈现。
表2-1 地方层面水务一体化政策梳理
城市水务集团作为重要的涉水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到地方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中。比如上海城投水务集团、重庆水务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广州水务投资集团、深圳环境水务集团等,这些地方水务集团为区域水务一体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西安市水务一体化改革任务,西安市水务集团坚持“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原则,加速打造全国首家区域性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水务保障企业,形成原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污泥处置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
伴随着水务发展需求变化,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保障水务健康发展,聚焦城乡供水一体化、污水厂网一体化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表2-2 国家层面城乡供水一体化政策梳理
表2-3 国家层面污水厂网一体化政策梳理
我国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由于我国国情水情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当前全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城乡供水在供水普及率、供水设施、水质安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城乡供水一体化既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202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模式分为县域统管、市域统管。重庆、丽江等地为县域统管模式,即以县级为单位,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县级水务公司,作为城乡供水实施主体;西安为市域统管的典型代表,提出由西安水务集团与各涉农区县协商组建农村供水公司,作为城乡供水实施主体。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保障方式包括城区大水网覆盖、乡镇规模化供水、单村集中供水、角落分散保障等。配套举措涵盖资产资源整合、价格机制改革、职责监管体系完善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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