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 我国水价管理政策演进分析框架(2018年至今)
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收费政策,建立价格机制,健全收费机制,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该时期的政策主要以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和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形成,强化完善供水制度并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典型事件是“清费顺价”,通过清理不合理费用,明确政府、供水企业、用水户各自在供水中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供水价格调整,充分体现供水的商品属性。
在水价要素上以“简化用水价格分类”、“遵循补偿成本”等水价定价要素和“供水价格要与改革水价计量方式相结合”、“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等水价管理要素为主;政策规范对象还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政策目标转移至促进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政策工具主要使用以“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工具和“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等能力建设工具为主(图5)。
水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是生态环境保护[11]。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日益重视,体现在水价政策以促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最终目标[12]。长期以来我国水资源价格的不合理导致水资源供需不平衡,合理的水价制度是调节水资源供需的重要杠杆,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步骤。在水价政策的变迁中,无论是从无偿到付费,到统一收费,再到分类收费,还是不断地优化水价结构,实施阶梯水价,都意在促进保护和节约水资源。随着水价政策的变迁,供水结构逐渐优化,水资源成本和生态成本也逐渐被纳入供水成本,体现了水价作为经济杠杆促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作用。因此,从内在价值导向来看,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水价政策中始终不变的价值逻辑。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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