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石油化学等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形成了《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对以上7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琰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13810784150
电子邮箱:liuya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1.《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3.《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5.《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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