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7-21 13:36
来源: 水极客联盟
作者: 高雅麟
关于余杭水龙头自来水异味事件三天后,7月19日15时22分,公众号“余杭发布”终于有了一则落款“余杭区政府于”的通报,全文298字,内容如下:
情况通报
7月16日8时,仁和水厂发现水质嗅味指标异常,经采样分析确认后随即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换水源,供水水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水质安全。情况发生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成立由国家、省级专家等组成的调查组,已初步查明导致异味的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溯源调查中,有关结果将及时公布。目前网上谣言较多,关于“粪水”的网络谣言,警方已依法查处,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对此事给广大居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余杭区人民政府
余杭发布
截止7月20日上午六时半止,余杭环境水务集团在公众号上,发布了三个情况通报,发布时间分别是:7月16日21时44分、7月17日16时20分、7月19日15时51分。第三个情况通报,就是全文转发区政府的通报内容。
坦率说,遇到这类事件,没有任何一个水务公司会不重视,但面对这类舆情,水务公司也往往是最无奈的。怎么说,何时说,说什么,可能就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巨大大难题。
道理很简单,城市供水安全的维护,仅靠一家企业来独自承担,是不现实的。供水安全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客观理性地看:这只是一家企业。对于水质问题,至少有卫生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对出厂水质、管网水质、水龙头水质的监测与监管,这是法定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可自行搜索)。面对舆情时,虽然水务公司是离事件、民众最近的接触端,必然处于风口浪尖,但处理舆情的能力与可供协调的资源,委实捉襟见肘。
从水务管理角度,希望公众对这个行业也有一个粗略的认知。关于通报内容,我相信一定是经过逐字审查的。但仍然可见其中的一些细节,值得好好推敲。该通报主要内容,共计四句话,我们先挑十个关键词结合以上通报内容作一个不全面的解读:
第一句话
“7月16日8时,仁和水厂发现水质嗅味指标异常,经采样分析确认后随即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换水源,供水水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水质安全。”
这句话,对水质问题作了一个定性:异常。
关键词一:嗅味异常
严格来讲,这是一个水质标准中的定义。通俗来讲,就是嗅和味。嗅是用鼻子闻的,味是用舌头尝的。
嗅味是一个专业指标名称:嗅味(Odor and Taste)。在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限值要求: 嗅,无异臭(原水与消毒过程导致的氯味除外); 味,无异味 。
这是一个感官性状指标(非毒理学指标),直接影响用户对水质的接受度。虽然,这是一个非毒理性指标,但对用户的影响是最直接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它是最直观的!鉴于每个人的嗅觉与味觉的差异性,对于这个指标有专业的检测方法:
一种是定性检测(GB/T 5750.4-2006):
冷嗅法(25℃):直接闻水样,记录是否有泥土、霉烂、石油等异臭。
热嗅法(煮沸后):识别挥发性有机物(如酚类、硫化物)。
另一种是定量检测(嗅阈值TON):
原理:用无嗅水稀释样品,直至半数检测人员无法察觉异味。
计算:TON = (样品体积 + 无嗅水体积) / 样品体积
示例:若稀释至12.5倍后无异味,则TON=12.5(标准要求TON≤3)。
什么意思呢?因为人的个体差异性较大,这里规定了一个定量值,德鲁克说:无法量化,就无法考核。所以必然需要一个量化指标,以国标的形式存在。
从舆情反映的情况来看,嗅味如此异常,肯定是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了。但有一定需要说明的是:
由于个体化的差异,嗅味确实也需要时间进行检测,但不象其它病理性指标那么复杂与时长。而从水务公司角度而言,反映水味异常的热线电话内容,要形成一个管理闭环,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比如,当反映水质问题时,达到一定数量或波及范围时,应该启动应急机制。这个应急机制不仅是停留在水务公司内部的,而应该是在政府层面上制订的“城市供水应急管理预案”,由政府部门牵着协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关键词二:应急预案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有行业范本,如果做得比较严谨的情况下,应该经过专家认证,政府下文,成为地方政府规章制度。这点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查询细读余杭区的供水应急预案。所以,应急预案中,切源水源,应该是一个规定动作。但公告中,还没有提到的一点是: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相信这一点水务公司一定做了。但水务公司的公告中没有提及。这就是水务公司可能面临的困境,何时说,说什么,怎么说,可能是这个行业内最难处理的事。因此水务高管,要有“水务智慧”来处理看似小节,实则大事的难题。
关键词三:有效控制
编辑: 徐冰冰
水视点网创始人、物产中大集团正职级研究院副院长、战略部副总经理,曾任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物产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