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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及整改清单)

时间:2017-05-03 15:47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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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二期处置场:处置场占地面积约70亩,库容40万立方米、60万吨,概算投资3000万元。计划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环评、能评及立项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2017年10月初施工,2018年12月底完成整体施工,全部完成剩余固体废物的处置。

(三)包头市政府要督促园区和企业如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任务的落实。

四十七、全区64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园区规划大、入驻企业少、停产企业多的现象比较普遍,29个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大马拉小车”现象并存。31个园区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大多数园区未配套建设正规渣场。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各盟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

督导单位: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整改目标:加快园区清理和整合力度,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固废处置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超排和污水处理设施“大马拉小车”问题。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现存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整改措施:

自治区经信委负责牵头对全区工业园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各盟市党委、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工业园区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严格按照“四至”范围调整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修编总体规划。在国家六部委开发区审核“四至”范围明确后,由自治区住建厅督促工业园区按照审核公告的“四至”范围调整园区规划面积,于2018年年底修编完善总体规划。责任主体是盟市政府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实施主体是工业园区;督促部门是自治区住建厅。

(二)2018年12月前,完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设施和规范渣场等环保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园区治污、供热和渣场建设项目计划,经园区所在地盟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由相关盟市规划、住建部门督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解决园区污水直排、超标排放和污水处理设施“大马拉小车”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要求,经所在地盟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由相关盟市环保部门督办。

(三)加强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建设,努力解决园区入驻企业少、停产企业多的问题。自治区经信委要积极协调盟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更多的项目和企业落地;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措施,千方百计保障驻园企业稳定生产运行,健康发展。到2020年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四)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126号)要求,自治区经信委要切实担负起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并督促盟市切实加强环保、供热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园区正常建设发展和驻园企业正常运行。在2016年各部门、各地区落实《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开展的整治规范工业园区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工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三废”排放、集中供热、渣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园区准入指标,将工业园区功能性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作为园区扩区、升级的重要依据,加强考核,切实提高园区产业发展配套保障能力。

四十八、北方药业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建设之初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投产后存在异味扰民、水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固体废物违规处置等问题,群众投诉严重,督察组现场发现生力源肥业违规填埋北方药业委托其处置的废菌渣,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自治区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工业固废处置标准,实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全面升级改造异味处理工艺系统,彻底解决周边群众投诉问题。在环境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整改措施:

自治区环保厅负责督促指导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北方药业环境污染整改工作。

(一)呼伦贝尔市市委、政府成立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责令北方药业停止生产,进行全面整改。在环境问题未彻底解决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如未全面落实停产整治要求擅自恢复生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责成企业委托环境科研机构,针对异味扰民、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编制北方药业环境整治方案,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

(四)严格环境监管,牙克石市政府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指派专人驻厂监管,对整改工作实施全方位、全时段、全流程监督检查。

(五)对生力源肥业违规填埋的废菌渣进行彻底清理并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对喷浆造粒车间烘干炉进行技改,并配套建设尾气处理装置,消除异味问题。

(六)自治区案件查办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十九、通辽霍林河地区电解铝产业存在未批先建、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责任单位:通辽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

追责单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案件查办组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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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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