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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18-10-22
发文单位 山东省环保厅
文件号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
摘要 9月21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定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出席。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报告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九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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