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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冲刺年 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不减力度

时间:2009-03-28 10:5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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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任务已经轰轰烈烈进行了三年多时间,去年是减排的关键一年,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继续保持双下降的良好态势同时,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环保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减排进度赶上了时间进度,为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司长赵华林在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联合举办的“2009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总结说:“今年是减排的冲刺年,要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狠抓落实、推动减排目标,污染减排工作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污染减排取得的成果

  2006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不降反升,二氧化硫增长1.5%,化学需氧量增长1%;2007年相比2006年,两项指标分别下降4.66%和3.14%;2008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同比分别下降5.95%和4.42%,与基准年—2005年相比仅下降8.95%和6.61%,实现了减排任务完成的进度,赶上了时间进度;2009年是完成节能减排十一五约束性指标的冲刺年。

污染减排管理方略的三大原则

  淡化基数:环境统计制度由于人员素质、企业利益、群众心理、错误观念、制度缺陷等易出现虚报或少报,无从约束和查证。过分追求2005年排放量的绝对准确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淡化基数不是不要基数,而是不唯基数,重在实效;算清增量:环境保护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要实现优化经济的三个转变,进入国家经济活动主战场,出路在于必须从基础下手:必须与煤炭消耗量挂钩,必须与GDP挂钩与城市化率挂钩,增量部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的测算;核实减量:充分核实2005年以后新增的减排能力和实际减排量:包括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体现在污染减排相关能力建设、结构调整水平和监管能力的加强。

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

  1、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2007年我国城镇高耗能行业投资1.0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2.9%,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累计投资增幅加大。2008年虽有所好转,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资的增长依然较快,从而为污染减排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2、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截至2008年末,全国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其中地级市28个,县级市145个;减排工程运行不稳定。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低,人为干预脱硫电价政策落实,无法维护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多元化社会投融资机制不健全。
   
  3、各地减排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污染减排基础不牢、能力不强、监管薄弱等问题仍普遍存在,表现的还很突出,特别是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工作能力还不适应当前形势,称为制约污染减排全面推进的重要因素。
   
  4、企业稳定达标率低:2008年上半年2824家废水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为63%、3075家废气污染源排放达标率58%、939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57%、电力行业投运脱硫机组中,综合脱硫效率75%。
   
  5、三大体系建设速度难以适应减排实际需要:尽管2007年中央对地方投入能力建设资金32亿元,但是近50%的省级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没有建成;3000多家电厂脱硫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但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的还不到30%;导致2008年终总量核算中,各省平均自报数据为:COD下降14.2%,SO2下降16.3%,与终核结果差距大,还有相当大的水分。

污染减排工作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进一步落实减排责任:严格整改2007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公开发布2008年各省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开通报运行不正常的减排工程设施名单;严格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开展中期考核;对未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或未完成工程任务的地方或企业采取 “区域限批”、停止安排中央环保补助等措施进行处罚,始终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政策;提高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国家标准;切实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强化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大电力、钢铁、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力争 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减排COD138万吨;落实节能发电调度制度促使低效机组退出市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 
结构调整是缓解结构性污染和完成减排任务的主要措施。

  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确保“十一五”新增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削减COD300万吨;投运脱硫机组3.55亿千瓦,削减二氧化硫590万吨;年内投入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1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270亿元,用于支持十大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以火电、造纸等行业为主攻方向,加快企业减排设施建设, 减排工程是切实减少污染物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加大监管减排力度: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监察机构及督察中心集中开展污水处理厂和脱硫电厂专项检查;出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治污工程的稳定运行对巩固减排成果至关重要。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抓紧出台《排污许可证条例》,推进排污交易及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制定高污染产品目录,为出台出口退税政策提供依据;中央环境资金项重点流域、区域和西部的减排工程倾斜;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健全的经济政策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保障。

  加快三大体系建设:出台《环境统计审核办法》,加大环境数据审核力度;实施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专项,加快推广减排技术;开展减排国际合作,引进国外总量控制及减排先进经验;结合减排实际进展,适时修订减排核查核算规定;积极开展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标前期研究,为“十二五”总量控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制度创新与体制创新,认真落实污染减排“三个办法”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有力制度保证。

金融危机对污染减排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这一目标既对我们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很多企业停产或关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排放总量。更重要的是,国家扩大内需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有相当一部分投资是投向环境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这会使很多地方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上一个台阶,这对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有利的。但也是挑战,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如果资金再次投入到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中,一味强调快速增长而忽视“好”字当头,就可能导致经济增长与此前提倡的抑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的思路相违背,致使产业结构出现“逆向调整”,这将对我国经济增长的长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定要坚持优化投资结构,警惕产业结构的逆向调整。

“十二五”期间有可能增加的减排指标

  赵司长在回答嘉宾提问中说到:“现在的环境问题慢慢由化学需氧量和硫酸盐变成了硝酸盐即脱氮的问题,我们初步考虑通过这两年在技术上、方案上做好过渡准备,可能要在“十二五”期间将这两个指标进行控制,个人认为这两个指标是应该首先进入“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控制指标。

编辑: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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