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生态环境部土壤司负责同志就《规划》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十五五”时期,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核心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部署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净土保卫战和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时期,各地方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当前工作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短板弱项。一是防新减存双线攻坚压力大,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隐患尚存,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量大面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入攻坚期。二是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饮水安全和宜居环境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环境治理内生动力不足,城市更新中地块污染与盘活利用的矛盾凸显。三是治理体系效能有待提升,配套法规标准修订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投入和长效运维机制不足,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
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按照控新增、减存量、防风险、保安全、促健康的总体思路,《规划》明确目标指标和工作部署。
一是明确阶段目标,到203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二是细化主要指标,沿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环境整治数量”指标,扩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增加“地下水污染源监控点位污染指数降低比例”“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指标。
三是部署五方面任务,包括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四是安排七项专栏,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工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和再开发利用工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专项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以及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专项任务。
问:“十五五”如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答:“十四五”时期,我们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近5万个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十五五”期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按照“严防新增、控减存量、安全利用”的思路,采取系列针对性保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一是严防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多要素协同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等方面,突出源头防控,将土壤污染遏制在责任主体明晰且具备治理能力和资金保障的企业存续阶段。
二是严控腾退地块污染风险。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针对沿江1公里等重点区域和农药原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地块,开展专项治理,分类管控污染。
三是保障再开发地块安全利用。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强化“存量优先”用地理念,通过分期分片治理、分层开发管控等方式,推动地块管控修复与盘活利用有序衔接。
同时,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完善治用协同机制,强化执法监管,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并及时推广。
问: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与整治工作设定了怎样的阶段性目标,后续拟采取什么措施推动落实目标任务?
答: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点县(市、区)溯源整治。
“十五五”是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关键期。为保障顺利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将指导各地扎实推进以下工作,降低土壤重金属累积性风险,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一是压茬推进。以县为基本单位,按年度分解落实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任务,强化调度推进、项目支持、监督考核,扎实完成目标。
二是精准溯源。聚焦人为污染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实地调查和监测分析,追溯现有和历史遗留污染源,建立并动态更新源清单。
三是系统整治。严格在产企业重金属排放监管,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对大气输入型污染,划定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工艺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对水输入型污染,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下,地方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整治历史遗留废渣及受污染水体底泥,优先采用低扰动、成熟可靠、经济实用的整治技术。
四是评估成效。开展土壤重金属含量、大气重金属沉降、农田灌溉水质监测,综合评估整治成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问:“十五五”时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哪些增量?
“十五五”最大增量是推动重点工作从点状发力向点面结合、全域统筹延伸,构建水源与区域、污染源与区域、资源与环境三大协同体系,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强化水源与区域环境协同保护。筛查全氟化合物、重金属等潜在污染风险,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实现从“保单一水源”到“护区域水资源”的战略延伸。
二是开展污染源与区域污染协同防控。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深化污染源管控,建设污染防治先导区,探索区域治理路径。
三是探索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协同管控。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地下水回补、泉域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地下水环境保护,统筹地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
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请问未来5年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哪些新的部署,将如何推动落实?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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