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激励约束政策。坚持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奖励差异性。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工作质效高的省给予奖励。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中央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规定用于与流域保护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要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因落实保护治理责任不力、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影响下游省的,中央财政可采取扣减资金等措施。
(四)完善基础研究支撑。深入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技术研究。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支撑能力建设,健全调查体系和长效监测机制,加快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本底调查。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领域科研成果交流。鼓励开展大气污染、海洋污染溯源,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生态环境要素机理、权责界定、生态价值评估等相关研究,为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
2025年5月30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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