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交易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或“标的公司”),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和2024年1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年5月20日(开曼群岛时间),开曼群岛大法院举行的聆讯中批准了协议安排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标的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6.15(2)条撤销股份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2025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4时正起生效,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计划的生效日为所有条件达成或豁免之日,按照目前时间表,计划预计2025年5月30日(开曼群岛时间)生效。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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