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事故批复!污水厂倒虹吸中毒事故追究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

时间:2022-07-11 11:29

来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宁阳县污水管网D-1-6倒虹吸井“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2年4月25日,宁阳县污水管网D-1-6倒虹吸井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规定,在未采取通风措施、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吸入硫化氢中毒窒息,其他人员盲目救人,导致事故伤亡扩大。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规依纪依法对3家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对2名责任人予以撤销职务;对宁阳县鲁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泰润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8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责成宁阳县住建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阳县委县政府分别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