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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布:双碳、新能源、治污这样干

时间:2021-11-02 14:3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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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扎实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全面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的拆旧复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完善"点状用地"模式,支持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人地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机制。加强闲置土地调查摸底和处置工作,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工业用地。加强"三旧"改造和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估制度,构建产业用地节约集约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全过程监管。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地供应。促进重大项目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以及地上和地下综合开发。重大项目中的经营性用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从严从紧管理林地资源,促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转变湿地资源利用模式,推进建立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湿地公园网络。实施海岸线占补制度,探索建立海岸线指标交易制度,促进临港工业向岸线纵深布局,严格控制单体项目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单位岸线利用效率。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控制近海和滩涂养殖规模。加强海岛分类保护利用,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探索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要功能的无居民海岛整岛开发方式。全面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摸清矿产资源家底,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到2025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大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拓宽粉煤灰、冶金渣、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农业农村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经营管理,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推动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重点再制造产品规范化循环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及运营管理。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火电等企业充分利用城市再生水。积极推进海岛海水淡化示范建设,鼓励示范利用海洋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海水淡化,鼓励沿海地区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海水淡化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动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等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具备循环化改造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

专栏 4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工程

1.节能重点工程。开展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行动。实施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行动及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能效提升行动。

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农业农村节能等重点工程。

2.水资源节约重点工程。开展水效领跑者企业建设、节水标杆园区建设、美丽中国节水型城市典范、水效领跑者城市、海水淡化项目、海水直接利用项目、雨水集蓄利用项目、智慧节水系统建设、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示范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

3.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重点工程。实施老旧厂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的品质提升与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程。实施"退散进园、退污进绿、退低进高、退劣进优"工程。

4.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等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

第五节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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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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