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图文实录 | 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5-27 09: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评论(


开展碳监测评估体系构建研究,抓紧研究制定碳监测试点工作方案  

中国新闻社:中国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过程,环境监测如何发挥作用,下一步在中国实现低碳发展过程中,环境监测的工作是怎样的,谢谢。

柏仇勇: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现在“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热点。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对于“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是“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战略方向,这对监测体系及时跟进支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部在碳监测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一是环境浓度监测。从2008年起,国家陆续建成16个大气背景值监测站,其中部分站点能够实时监测CO2和CH4。部分省份开展了城市尺度温室气体试点监测。二是点源排放监测。电力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在现有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与核算结果进行比对。三是遥感监测。针对CO2、CH4等温室气体,初步形成了不同尺度温室气体空间分布、碳排放反演等业务化遥感监测评估能力。

为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对监测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我们会同中国科学院等相关单位,开展了碳监测评估体系构建研究,总的原则是:以服务支撑碳排放核算为基本定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全面设计、重点推进,科研先行、业务融合。总的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碳监测评估体系,监测网络范围和监测要素基本覆盖,碳源汇评估技术方法基本成熟。

当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碳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准备开展三项试点。一是排放源监测试点。鼓励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温室气体集中排放监测先行先试,加快技术标准研发与监测结果比对,探索实测结果在企业排放量核算与交易、减排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上周,我们就开了十个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先行先试座谈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二是重点城市监测试点。结合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基础,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CO2、CH4等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试点,组建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网,探索自上而下的碳排放反演。三是区域监测试点。推进国家大气背景站温室气体监测设施提标改造,结合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提升区域和背景尺度温室气体监测能力。

2021年7月起,全国范围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北京青年报记者:据了解,2021年7月起,我国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友宾:据测算,我国重型车保有量1100多万辆,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4.4%,但其排放的NOx和颗粒物分别达到汽车排放总量85%和65%。为强化重型车排放源头控制,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国家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规定自2021年7月起,全国范围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我国已经于2019年7月1日实施了重型燃气车国六标准,2020年7月1日实施了轻型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等重型城市车辆国六标准。今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标准全面进入国六时代,基本实现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与国五标准相比,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一步加严,NOx和颗粒物限值分别减低77%和67%。在降低污染排放的同时,排放标准的升级,也促进了我国排放控制技术与世界标准接轨升级,助力我国汽车和相关零部件行业对外发展。

为推进标准顺利实施,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和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已有38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922款发动机、73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23744个车型按照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完成了开发和验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对于车主来说,购买国六车辆将具备长期的优势。一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国六车和新能源车一样具有通行优势。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型优质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优选国六车进行运输。二是使用成本更低。国六标准中首次增加质保要求,后处理装置等部件发生故障或损坏而导致排放超标,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无需车主承担费用。国六标准提出了排放和油耗联合管控要求,不会产生油耗增加的问题。三是车辆年检省时省事。国六标准要求重型车生产企业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设备。对于远程监控排放合格的车辆,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这将有效降低检测时间和费用。

提升“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创新性  

人民网:请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将从哪几个方面来提升呢?谢谢。

1...456789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