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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 (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12-19 13: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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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湖及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结合地区实际采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生态补水、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等参与)

2、以大力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为契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

各盟市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把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歼灭战的重要意义,制定并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作战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列入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把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作为“一河一策”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及超标超总量排放为重要着力点,采取控源污、节水减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流量保障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逐步消除黑臭水体产生根源,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要建立严格、清晰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对完成治理任务的河段要及时组织验收。2018 年底前,启动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对于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在黑臭现象消除后,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定期监测河段水质等措施,确保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各盟市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制定实施整治措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牧厅等参与)

3、以全力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打好饮用水安全保卫战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各盟市要依法对供水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推进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内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三市要加强协作,2018 年底前完成跨界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2018 年 9 月底前,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要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环水体„2017?142 号)要求,对本辖区内列入重点治理水源地清单的饮用水水源地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规划,优先解决由于人为污染引起的水质问题。提高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切实减少生产生活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处理,以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对因水源地铁、锰天然背景值高导致的超标问题,要在供水厂配套相应的净水设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单一供水城市要加快备用水源建设,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各盟市要对本地区地下水监测井特别是列入《目标责任书》的监测井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地下水水质情况,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井的维护和管理。以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再生水农灌区和高尔夫球场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各盟市要认真组织落实自治区和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每个加油站的改造时限,确保 2018 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量的 60%以上。对一公里范围内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加油站,须在 2018 年底前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依法关停取缔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加油站;2019 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 90%以上;2020 年 6 月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部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公安厅、交通厅、应急管理厅等参与)

4、以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御战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继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机械适期适量施肥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在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设施农业集中区,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 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自治区农牧厅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通辽、赤峰等地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合理确定农业种植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着力解决农业种植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的问题。其他缺水地区也要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少、环境效益明显的农作物。减少用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参与)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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