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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18-07-10 13:4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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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市近30年(1987-2016)逐小时降雨数据为例,以降雨量为0mm的降雨持续时间超过t=ih)(i=1,2,3N)为标准进行场雨划分,得到N组系列场降雨事件,扣除降雨量小于等于2mm的场降雨事件后,分别计算各组系列场降雨事件实际降雨间隔时间的变异系数CV,按照降雨间隔时间CV1确定T=13hCV=1.001),即对于北京,可将合流制溢流事件定义为:总溢流水量超过1m3且与上一次溢流发生的间隔时间>13h

2)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监测点、采样点等还应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的规定。

    3)城市热岛效应也可采用红外遥感监测进行评价。

 附录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降雨深度的关系及其应用


1.0.1确定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意义

自然下垫面通过入渗、滞蓄、净化等功能对雨水径流起到控制作用,即自然下垫面具有“海绵”效应,像海绵一样具有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释水的功能。

地球系统中的水文循环主要包含蒸发(腾)、水汽输送、降水、径流等过程,在城市区域空间尺度,水文循环过程主要反映在降水与径流。传统城市开发建设模式,由于下垫面的过度硬化,导致雨水径流特征发生变化,破坏了水的循环路径,对城市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造成巨大影响,也放大了灾害风险。城市开发建设对水文循环过程的影响主要在于径流,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在城市建设区域空间内保护和恢复自然的水文特征,其实质是恢复原始雨水径流状态,其核心在于控制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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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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