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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天津市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18-06-27 14:47

来源: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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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加快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配合)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建设,有农业的区在2019年年底全部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经济适用技术模式,重点推广固体粪便堆肥、牛粪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和污水深度处理等技术模式。有农业的区应根据各规模养殖场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因地制宜采取经济适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扶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使用相关规模的粪污消纳用地,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粪污全量替代化肥还田利用。鼓励第三方开展专业治理。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的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T)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市农委负责)

控制水产养殖污染。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湖库和河流等重点水体,明确水产养殖限养区和禁养区,禁止网箱养殖。(市农委牵头,市水务局配合)引导和鼓励以节水减排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大支持力度,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加强对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的水环境监测,制订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市农委负责)

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通过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路径,逐步控制化肥使用量。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到2019年,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和全市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市农委负责)

加快推进农业节水进程。在涉农区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优先推进粮食产区、蔬菜产区、严重缺水地区的节水灌溉发展,加强设施农业取用水管理,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市水务局牵头,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625个。(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务局配合)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现有治理设施等因素,坚持分散、半集中、集中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户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站)、人工湿地、氧化塘、土地渗滤等方式,统筹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强建设和运维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完善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特种收集机械研发和应用,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处理处置。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机制,加强已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市农委、市市容园林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流域水生态保护

1.严格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突出节水和再生水利用,高效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大力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沿海钢铁、重化工等企业海水淡化及海水利用比例。(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海洋局、市建委配合)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科学确定生态流量,配合开展海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分期分批提出蓟运河、北运河和潮白河流域需水量和生态流量需求,为海河流域进行水量分配和统一调度提供参考。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严控地下水超采,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市水务局负责)

2.深化流域污染防治

配合国家以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河流为重点,强化辖区内水质达标管理,推进上下游联防联控、联动治污,着力解决跨界水污染纠纷。(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推进京津冀“六河五湖”(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南运河,七里海、北大港)等重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境保护建设协同推进。(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建委、市林业局配合)

加强水质较好水体的保护。以引滦入津、沙河、黎河、淋河、于桥水库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调查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配合)保障于桥水库等水源地水质安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着力消除重污染水体。以我市水质劣于Ⅴ类的潮白新河控制单元、独流减河控制单元、洪泥河控制单元、州河控制单元等4个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落实治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大幅削减单元污染负荷,(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配合)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科学安排闸坝下泄水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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