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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清单 山西省晋城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时间:2018-04-11 11:22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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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晋城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为2018年国、省控监测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7.78%,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10个城镇集中式和7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面完成日供水1000m3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工作;全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好转;全面完成市区黑臭水体整治。详情如下: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晋城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晋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市政发〔2015〕37号),确保实现2018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山西省下达我市的《晋城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修订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国、省控监测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7.78%,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10个城镇集中式和7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面完成日供水1000m3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工作;全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好转;全面完成市区黑臭水体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

1.继续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实施化工企业含氟废水治理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全市煤矿企业废水提标改造工程,实现废水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排放;开展全市煤层气采排水环境污染现状专项调查,规范煤层气采排水排放行为,实现煤层气采排水达地表水三类标准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国资)委、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要根据水环境功能要求,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高风险项目布局,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在许可项目取水时,要充分考虑辖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在审批新(改、扩建)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落实焦化、化工、制药、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电镀、煤炭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中的年度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国资)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严格落实《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有序退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和产能。〔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二)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

1.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对城镇合流制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8%以上,县城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鼓励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2.全面启动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保证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全面完成晋城市金匠污水处理厂,高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泽州县石淙头人工湿地,高平市马村镇、河西镇污水处理厂,泽州县高都镇、大阳镇污水处理厂等省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城区北石店、阳城县润城镇、町店镇、沁水县嘉峰镇污水处理厂、高平两河湿地和陵川县茶棚河湿地的监管,确保早日稳定运行。〔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全面落实市区和各县(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开展市区洗车、洗衣、宾馆酒店等高磷废水排查,全面杜绝高磷洗涤剂的使用。〔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5.全市重点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污染物达一级A排放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6.2018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80%,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7.2018年底前,力争达到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各县(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水务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1.继续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全面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及综合利用;同时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管理,在散养密集区要建设养殖小区,引导散养户入区养殖,并试点第三方集中收集工业化处理模式,确保全市畜禽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2.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推进陵川县农村污水防治向PPP模式转型,全面完成城区寺底村、阳城下孔村等22个农村污水防治设施建设。〔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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