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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附全文)

时间:2017-05-17 10:52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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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生产领域节水产品和设备的监管抽查。市建设局负责限期淘汰共同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

由市水务局牵头,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2)污水再生利用

为确保达到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的目标,按照《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2016年已完成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和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勘察招标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作,2017年由市建投公司开工建设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和西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并于2017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启动七里河安宁、盐场污水厂两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相关工作,确保2020年底完成全市再生利用工程。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由市环保局牵头,一是继续做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在已划定的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基础上,督促组织各县区政府于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是推动畜禽规模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利用。

由市农委牵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做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探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路子。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由市农委牵头落实好2017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废旧农回收利用,确保 2017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78%;二是加大尾菜回收处理。确保2017年尾菜处理率不低于40%;三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确保2017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肥料综合利用率达到37%以上。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完成省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实现全市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和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等相关指标考核要求。五是加强农药源头监管,以“两减一控一提高”为目标加大农药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禁限用农药使用管理。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由市农委牵头,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区域,优先种植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发展特色林果业,应用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在地下水超采区适当减少用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全市节水抗旱技术以垄膜沟灌为主的地膜覆盖节水,以膜下滴灌为主的设施高效节水,以垄作沟灌为主的露地抗旱节水灌溉为主。2017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面积达到82万亩以上,通过开展农田节水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灌溉水的利用率达到65%以上,初步实现全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由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牵头,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开展退地减水试点工作,逐步压减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范围内的耕地、河道内开垦的耕地一级土地二轮承包后新开荒的耕地,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完成省政府下达灌溉面积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通过停止灌溉和轮耕,完成休耕减退灌溉面积和退减水量等指标考核任务。

由市水务局牵头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全力配合市县农牧部门,在部分地区发展耗水少、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马铃薯、高原夏菜等经济价值较高作物的种植面积。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由市环保局牵头,逐年组织各县区政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完成2017年度工作任务。继续解决好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由市水务局牵头,对永登县大通河流域连城至河桥段、庄浪河流域武胜驿至苦水段进行垃圾清理,涉及永登县河桥镇、武胜驿镇、中堡镇、城关镇、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苦水镇、连城镇等10个镇;对红古区湟水河流域窑街街道至矿区街道段、大通河流域窑街街道至河湾段进行垃圾清理,涉及华龙街道、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海石湾镇、红古镇、花庄镇、平安镇。

由市建设局牵头,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由市委农工办牵头,推进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省级生态乡镇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

(五)船舶码头污染控制

1.治理船舶污染

2016年度,我市已完成老旧运输渡船更新改造任务,2017年度,由市交通委牵头,继续督促现有趸船安装经船检机构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要符合设计要求;船舶设置垃圾容器,垃圾集中上岸处理,禁止直接排入黄河;现有船长20米及以上的机动船舶必须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建立油污水处理登记簿;新建和改建趸船、机动船采取污染防治强制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项目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同投入使用,未设计污染防治设施不得立项建设。

2.码头污染防治

2017年,由市交通委牵头完成4座生产用码头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表9),对码头生活垃圾集中上岸处置,禁止直接排入黄河;对新建码头和装卸站采取污染防治强制约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项目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同投入使用,未设计污染防治设施不得立项建设;督促全市港口、码头、装卸站所有人或经营人制订预防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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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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