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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沙龙:12位大咖“点穴”金融机构做PPP股东是否合格

时间:2017-03-13 09:45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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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区别: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公司的区别。二者可能重合,也可能分离,重点是考察项目公司的履约能力。在严格约定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允许其服务外包,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不一定要求项目公司什么都能干,如果它具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即使服务外包也可以很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那它也是一个合格的社会资本方。

本次战略沙龙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扫清了什么是合格社会资本方、金融做PPP“股东”是否可行等思想障碍,而且对走偏变味、变相融资的伪PPP进行一次思想上的“扫盲”。在会议尾声之际,领导专家呼吁PPP模式不是一个筐,请不要把什么东西都往这里装。要珍惜、珍视PPP模式来之不易的局面,循序渐进逐步推广PPP在轨道交通、基建、环保等相关领域,要“真做PPP”、“做真的PPP”,要让PPP风正行远!

另,在2017.3.23-24日即将召开的2017(第十五届)水业战略论坛中,将“PPP影响下的水业市场格局与新兴领域发展”为主题展开系列探讨,并就“贵阳南明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大理洱海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进行实例讲解、点评,敬请关注。详情请点击:http://zt.h2o-china.com/meeting/2017/315shui-pc/index.html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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