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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是什么?专家解析听证会

时间:2012-02-15 16:04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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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水价听证会定于229日举行水价听证会,听证会再次引发关注。究竟该如何认识听证会?中国水网就此采访了行业相关专家。

    据中国水网了解,当前听证会主要依据的是,由发改委颁布,于2008121日正式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是在20021122日修订版《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

听证会开拓了民意表达渠道

听证会,作为国家规范价格管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的一种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到很多质疑。

对此,通用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刘敬霞律师认为:“听证会,从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刘敬霞介绍,听证会就是为了平衡价格调整相关方,以实现平等交流为目的而设置的民意表达平台。从制度设计上,它是价格调整的一个必要程序,以方便价格相关各利益方可以集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她认为,目前大家对听证会的意见,应该是操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从定位上,听证会并不必然是听涨会,听证会的具体结果由现实情况决定。

珠海水务集团供水业务部主任王航洲认为,听证会是价格调整必要经历的步骤,给各方发表观点,体现了民众的诉求。也许有缺点,但纵向来看,有听证会总比没听证会好,可发表意见总比不能发表意见好,有渠道总比不能沟通好。

发改委曾就2008年《办法》解释,《办法》突出了听证的公开性,尽可能将听证会的组织和举行过程透明化。规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如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开放;公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人名单;公开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和理由。并特别要求听证会参与人员中消费者人数最低不低于三分之一。

从原则和程序设计的角度,对于行政管理、社会和民众参与来说,听证会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

   听证会不是最终决策形式

听证会作为反映价格利益各方观点的展示的平台,对于听证会,清华大学法学教授于安认为,听证会是一种做出最终行政决策前的民主形式,而非最终的决策形式。它不一定要适用最终决策的程序和原则,比如谁服从谁等,听证只是一个阶段而已。这个必须要在法律上加以区分。换言之,听证会上只是听取参与人的意见,并且向听证参与人员解释说明预备方案的内容,所以,给听证会强加上一些其他的功能就未必能实现。于安介绍,“公众需要注意的是,对听证会的定位要有正确认识。”

而就此,发改委对媒体沟通时曾解释,根据发改委对媒体的解释,之所以要出台《办法》,一个主要原因是,原价格听证办法“对听证会性质规定不明确,以至于社会上有人将听证会看作定价决策会,认为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定价听证会是对政府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论证会”,即听证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只对政府制定价格起参考作用,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听证仅仅是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不作出是否调价、调价多少的决定。定价机关要同等尊重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根据其意见是否合理可行决定是否采纳,而不是以人数多寡作为是否调价的决策依据。

    应让听证会回归其定位

在这样的定位下,其实,“目前听证会被很多人误解了”,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凯军对中国水网表示。他介绍,听证会不是决策机构。听证会如果可以形成结果,不是也不代表最终的决策结果。

金凯军介绍,从另一个角度,因为听证会是一个反应意见、发出声音的平台,所以参与代表需要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并尽可能广泛地代表其所能代表的“民意”。但目前,很多听证代表多代表个人立场,而没有与其所代表的人群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听证会不能反映民意”,也最终让听证会的效果大打折扣。

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博士介绍,公众参与听证会的本意是表达民意,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而不是让非专业的公众对供水成本进行专业性的审查,因为即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在短期内对其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让百姓与企业面对面在听证会上进行以成本为核心的较量是不妥当的。

听证会应该如何开?刘敬霞认为,召开听证会必须遵循“三公”原则:程序公正、内容公开、结果公平。而其中,相关监督制度和审议程序尤为重要。

以水价听证会而言,傅涛认为,目前的水价听证会已经基本迷失。他介绍,以水价调整为例,必须首先明确物价局、水务局、供水企业、用户等多方主体的角色定位、权利以及责任范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调价具体操作程序,以及听证会的定位,并严格按照相应流程的组织步骤、时间等规范,以及目标等进行规范操作,强化监管。傅涛认为,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才能避免政府、公众代表以及供水企业在水价听证会上所面临的尴尬和质疑。要确保听证会合理、合法,实现应有的功能,必须让听证会归位。

编辑: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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