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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

时间:2025-12-01 11:4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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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伊均:谢谢您的提问。我国每年产生的危险废物约1亿多吨,在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当中占比虽然仅约1%左右,但是其环境危害是最大的,必须从严监管,也是环境刑事犯罪打击的重点。《指导意见》印发以后,生态环境部扎实推进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着力推动优化处置能力结构,夯实风险防控基础。以优化设施布局、补齐能力短板为核心,推动完善“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目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2.2亿吨/年,形成了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互补格局,总体能够满足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推动深化危险废物小微收集试点,全国已经布局小微收集试点单位超过1400家,较上年增加300余家,覆盖小微单位超过了30余万家,较上年增加4万余家,在方便产废单位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二是着力推动优化利用处置方式,推动填埋占比下降。将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促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填埋量较大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填埋,倒逼产废单位走减量化、资源化的道路,促进技术进步。据统计,全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每年产生量约1300万吨,目前我国综合利用能力已达430万吨/年,在建的470万吨/年,全部建成以后将会扭转填埋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是着力推动优化环境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规范涉企检查的有关要求,指导各地通过企业自评估、非现场评估等方式,优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主动与生态环境执法衔接。截止到10月底,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排查危险废物相关企业6.6万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7.7万个,已经完成整改4.3万个。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持续加大对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前三季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1055件,罚没款金额2.3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是585件,形成高压打击震慑态势。

经查实,媒体报道的青海企业确实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的犯罪事实,进一步表明亟待需加快建成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完成国家系统的开发、安全测试和联网部署,正在12个省份开展系统功能测试和对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加快建成投用国家系统,防范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确保企业的危险废物一经产生就纳入国家信息系统管理,防止失管失控行为的发生。二是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一码贯通”管理。推行危险废物转移即扫码、接收即核码、利用处置即销码,转移运输车辆GPS轨迹实时跟踪,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可追溯监管。三是加快推进危险废物“AI+”网上监管。根据环评预测危险废物产生量和产生动态曲线,应用人工智能开展网上巡查监管,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无懈可击的有效监管,守牢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底线。

新华社记者:随着“两新”政策持续加力实施和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全国淘汰报废的“四机一脑”、机动车和陆续退役的“新三样”装备的数量不断增加,请问我国推进这些废弃机电产品及装备的规范拆解和资源回收能力建设进展如何?下一步如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规范拆解行为,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郭伊均:谢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弃机电产品及装备规范拆解和资源回收工作,相关部门在推动废弃机电产品及装备规范拆解能力建设的同时,将非法拆解处置废弃机电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四机一脑”,报废机动车,动力电池、光伏板及风机叶片等“新三样”退役装备,纳入到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范围,促进规范拆解,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废弃“四机一脑”等拆解规范、能力有保障。我国自去年1月1日起停征废电器基金后,财政部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拆解企业给予补助,确保“四机一脑”回收拆解持续规范有序开展。据统计,全国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拆解企业90余家,形成废弃“四机一脑”年规范回收拆解能力约1.8亿台(套)。2024年共规范拆解废弃“四机一脑”约9500万台(套),实际拆解量约占产能的一半左右,产出近200万吨再生资源;今年1-10月共规范拆解约8600万台(套),产出约190万吨再生资源。规范拆解不仅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还能有效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二是报废机动车规范回收处理数量快速增长。商务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持续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培育回收市场健康发展,要求各地加强拆解产能监测,及时发布产能利用情况。全国目前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超过1900家,2024年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达到846万辆,同比增长64%。近年来,多地商务部门发布了拆解产能过剩预警提示,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理性投资,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三是“新三样”退役装备回收利用能力提升较快。目前,不同机构对未来“新三样”退役装备量预测差异较大。大概而言,到2030年,废光伏组件约150-200万吨,废风机叶片约50万吨,废动力电池约100万吨。近年来,“新三样”退役装备回收利用能力提升较快。据统计,废光伏组件和废风机叶片回收利用能力分别约200万吨和100万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规范条件的148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处置能力达250万吨。总体上看,回收利用能力均超过实际退役量。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立足职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促进报废机电产品及装备规范回收拆解,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一是不断完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已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制定《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快组织研究制定废风电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配合商务部门修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加强拆解企业常态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专项整治。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更多退役设备流入正规回收利用企业,畅通资源循环利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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