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海水污染管理规则》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11-26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民国91年11月26日修正第1条 本规则依商港法第三十五条之一规定订定之。第2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定义如左:一、船舶:指在水面或水中可供航行之船舶及固定或漂浮于水面之浮体及平台。二、油轮:指其货舱构造主要用于运送散装液体油类货物之船舶。如其从事载运之油为原油者,为原油轮。三、化学液体船:指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11-26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民国91年11月26日修正第1条 本规则依商港法第三十五条之一规定订定之。第2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定义如左:一、船舶:指在水面或水中可供航行之船舶及固定或漂浮于水面之浮体及平台。二、油轮:指其货舱构造主要用于运送散装液体油类货物之船舶。如其从事载运之油为原油者,为原油轮。三、化学液体船: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