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6-10 |
| 发文单位 | 湖南省人大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长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其他省界江河、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6-10 |
| 发文单位 | 湖南省人大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长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其他省界江河、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