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03-11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水利厅、计委(计经委)、淮河水利委员会: 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我部与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03-11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水利厅、计委(计经委)、淮河水利委员会: 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我部与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