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收费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11-03 |
| 发文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 文件号 | 环函[2003]311号 | ||
| 摘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3]311号 关于排污收费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排污费征收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请示》(鄂环保文[2003]10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11-03 |
| 发文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 文件号 | 环函[2003]311号 | ||
| 摘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3]311号 关于排污收费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排污费征收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请示》(鄂环保文[2003]10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