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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建言“十二五”污染物减排

时间:2010-05-26 16:3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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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作为“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完成在望,有关城镇污水处理的相关目标也已基本实现。与此同时,2010年,作为“十二五”的奠基之年,将延续“十一五”的总量控制原则,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此前公开表示,在“十二五”期间,除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外,氨氮和氮氧化物也将纳入总量控制。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司司长赵华林也表示,“十二五”规划将延续上阶段政策和方法,并将增加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水中的氨氮就是其一。

日前,在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办,清华大学、中国水网承办的城市污水和重点工业废水脱氮除磷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上,来自行业的专家、学者对“十二五”城市污水和重点工业废水脱氮除磷污染防治技术建言献策。

全面合理制定排放标准,为脱氮除磷提供可行准则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洪臣引用某报告的统计:“目前我国1200座污水处理厂没有脱氮除磷功能,占到污水处理厂总数的60%。”因此,增加上述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设施成为“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之一。王洪臣指出,脱氮除磷设施建设投资大,运营费用高,技术复杂,因此,应按照合理的标准,系统地规划建设,系统地制定运营策略。有专家表示,在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基础上,应明确评价方法与监测分析方法,从而加强标准的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应对不同区域在标准的制订上应有所区别,根据水环境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排放标准,比如敏感地区应适当加强标准。必须进行全面的水质标准控制。

总氮与氨氮的控制同样重要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出水水质已经达到5mg/L)已达到相应的标准,因此,氨氮的控制不再是重点,而总氮的控制才是关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技术指导处处长王开宇坦言,如果单纯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氨氮的考核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氨氮和总氮的控制同样重要。

当前,我国氨氮排放量远远超出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污染负荷压力大是造成目前地表水体氨氮超标的最主要原因。吴舜泽表示,据初步测算,2007年氨氮排放总量约相当于环境容量的4倍左右。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双快速”发展阶段,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巨大,氨氮排放量大与环境容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难以得到根本缓解。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所长彭永臻认为,随着我国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COD削减目标将逐步实现。但是由氮磷污染引起的水体富营养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有日益严重的趋势,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势在必行。

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改造

我国污水处理工艺氨氮去除效果不理想,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缺乏控制氨氮的有效手段。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左剑恶表示,当前,我国应优先考虑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之于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则应假以时日。王洪臣则大胆地提出,把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脱氮除磷效率作为重点,先运营优化,后提标改造。在运营优化或提标改造中,优先考虑采用A2/o的各种变形工艺,从而降低改造幅度。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施汉昌介绍到,通过升级改造,可有效提高工艺处理能力,提高运行人员素质。但升级改造投资高,在资源有限时,对升级改造的标准、范围需要有所选择。同时,升级改造可以预见出水标准还将继续严格,因此需要在工程改造中预留一定的富裕容量,以便今后通过优化运行达到更高标准。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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