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天津市城市水源地新增130万护水小卫士

时间:2010-05-04 16:55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评论(

  5月4日上午10时,市水务局联合蓟县水产局在于桥水库启动今年第一阶段增殖放流活动,计划向于桥水库放养130万尾鲢鱼、鲂鱼、鲴鱼等净水鱼类,有效抑制于桥水库水草生长,改善城市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丰富于桥水库渔业资源。

  为了加强于桥水库水资源保护,市水务局和蓟县水产局在去年增殖放流957万尾鱼苗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以鱼保水”的治理措施,全年计划投资100万元,分三个阶段向于桥水库增殖放流855万尾鱼苗。第一阶段活动,计划放流规格分别为10尾/斤、30尾/斤和700尾/斤的鲢鱼、鲂鱼和鲴鱼共130万尾;第二阶段增殖放流活动将于6月中下旬进行,计划放流鲢鱼和鲴鱼共600万尾;第三阶段增殖放流活动将于12月中下旬进行,计划放流鲢鱼和鲂鱼共125万尾。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种均为净水鱼类,每天可消耗掉大量的水草和浮游物,既能有效抑制水草生长,又可以防止水中浮游生物过量繁殖、污染水质,将有效维护于桥水库水生态系统平衡。

  据悉,为确保此次增殖放流达到预期效果,市水务局、蓟县水产局积极配合,采取五项措施保护放流鱼苗。一是定向培育优质鱼苗,选择两个优质苗种繁育场为于桥水库增殖放流进行定向苗种培育,确保增殖苗种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鱼苗看护,在放流期间和放流后15天,水政、渔政执法人员昼夜巡逻看护苗种,直至苗种散开。三是规范周边渔民捕捞行为,要求船主在捕捞船只启证前写下保证书,并交纳违约保证金1000元。如发现非法捕捞或开展非法旅游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扣除或分次扣除违约保证金。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电鱼等掠夺性捕捞行为,依法没收船只、网具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吊销捕捞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增强执法力量,在于桥水库北岸的马伸桥镇和南岸的五百户镇分别设立渔政管理点,建设简易码头,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编辑:姚森婧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