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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强力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时间:2009-10-15 10:37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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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保部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建设,今年要完成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吉林省列入规划、要求今年完成建设的77个项目,目前已完工45个,还有32个项目在建。在建项目包括9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和23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为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全省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进入下半年以来又采取四项硬性措施,不断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由省财政先期垫付未到位资金,着力解决建设瓶颈问题。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建设,通过省委省政府和各级的共同努力,总体进展比较顺利。但建设资金到位缓慢已成为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主要瓶颈问题。6月4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汇报,会上决定由省财政对中央补助未到位的资金进行先期垫付,并责成省环保部门与省财政、省发改委协调财政垫付中央预算未到位资金的具体办法。通过进一步核定规划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确定对目前中央补助未到位的12个污水处理项目垫付资金2.26亿元。同时要求垫付资金项目的所在市县政府,对项目工期安排、形象进度、到位资金的使用做出承诺,以保证省级财政垫付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这一举措对规划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从7月初开始,吉林省环保厅对建设项目实行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即每周调度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将调度情况于每周二报省政府并通报地方政府,每月向省政府报告松花江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以来,吉林省环保厅已先后11周调度了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以项目推进组简报的形式上报了省政府,同时通报项目推进组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地,此项制度的施行,不仅使项目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及时、迅速地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便于帮助解决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同时也使各地互相了解、掌握全省同类项目的建设进度,相互促进提高。

三是加大了现场督查督办力度。根据松花江规划项目的动态进度,吉林省环保厅对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确定了工程建设进展相对缓慢的项目作为督查督办重点,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部门,成立松花江规划重点项目督查组,并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两次由厅领导带队,对进展相对较慢的规划项目进行督查。在督查的过程中,督查组现场办公,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与当地政府共同商量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同时现场约谈当地党政一把手,要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的完成时限,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方案和工期,倒排时间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实行环保区域限批。为保证松花江规划项目的实施,在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大对进展缓慢项目督查力度的同时,吉林省下发通知,明确将对未完成松花江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市),在2010年将对该地区新上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区域限批。此项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政府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紧迫感。同时,吉林省政府还要求省环保厅、发改委和建设厅等部门,采取部门包保方式,集中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对进展难度大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责任跟踪推动。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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