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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也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09-03-05 14:40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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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3月3日,北京市福泰税务事事务所执行主任、经济学博士肖太寿应邀做客中国水网,同水网网友交流了环保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肖太寿博士讲到,其实污泥的处置跟污水处理是一个紧密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只因当前受到资金短缺问题的困扰,很多地方政府,包括企业都把污泥处置处理跟污水处理是分开来看,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追求短期效益,或者为了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针对污水处理,对污泥处理便置之不理了。由于污水处理本身会沉淀产生很多污泥,污泥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叫做第二次污染,污染转移。而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便着手投资规划,同时把污泥处置跟污水处理统一来规划,统一来建设。污泥处置的税收优惠政策跟污水处理政策是一样的。国家税法虽没有明确指出,污泥处理处置单独享受什么政策,且只强调污水处理收的污水处理费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但是我们可以找到有关的规定:污泥属于垃圾,现在很多污泥处置技术,如污泥用来园林绿化,用来干化焚烧,然后发电产生热力和动力。此外污泥进行处理后,可制成肥料,这些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范畴。既然是资源综合利用,就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即《有关资源的综合利用的其他产品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污泥是可以发电的,是可以享受增值税的政策,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虽然税法中没有明确针对污泥处置的专门的税收政策,但从这个角度是可以套用这么一个政策的。又如财税(2008)156号文件,第三条明确指出,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此文件中垃圾的概念,即指城市生活垃圾,还有农作物的秸秆,树皮废渣,还有污泥、医疗垃圾。这里提到了污泥,也就是用污泥来发电是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

  此外,在2009年2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三部门联合颁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由此可见,在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当下,随着我国各项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有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环保行列之中。(中国水网)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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