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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时间:2007-08-22 09:14

来源:大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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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通讯员 周晓辉)今年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按计划逐步实施。一季度完成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二季度开始进行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财政局已预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3600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工程设计51项,完成招投标31项,开工建设27项,基本完工14项,已开工项目可解决5.7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市农建办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各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各区市县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要统一步调,各尽其职,紧密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按照《大连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区市县要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严禁转包等违规行为,要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质量。

  三、贯彻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今年,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大连市防汛及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的职责,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补助比例、工程验收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制定奖惩措施,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四、指导建立科学管理体制,监督工程后期管理。工程运行使用后,各区市县水利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参照《辽宁省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规定,指导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以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加强对已建立管理体制工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帮助解决。

  五、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工程验收。各区市县要及时组织对已建和在建农村饮水工程的设备情况、供水情况、水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尤其是未完工、未通水的工程,要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同时要做好今年在建工程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市局进行复验。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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