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指导意见》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公示信息如下:
《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指导意见》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为高质量推进太湖流域污水治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绿色发展作用,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运维长效机制,我省拟在无锡、常州、苏州等太湖流域地区开展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相关工作,南京、镇江两市非太湖流域地区可参照实施。本次改革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通过规范成本核算,将管网运维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健全差别化收费制度,实行"多排多付"差别化收费,区分居民、非居民及各类行业收费标准,同时精准兜底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增加弱势群体负担。此外,改革将拓宽融资渠道,升级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按效付费考核模式,以规范收费倒逼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区域生态与人居环境。
《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指导意见》决策事项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委托江苏君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许先生联系(评估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电话025-51868536;或者杨先生(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17768128615。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7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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