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纪委、永川区纪委监委对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冯林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林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收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林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等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林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驻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监察专员办给予冯林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永川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1352106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