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金额为本公司向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环保”)支付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和逾期付款利息,退还工程保障金 38,216,242 元及利息,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2,980,000元及利息,合计约1.05亿元。
东华科技隶属于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华科技专业从事化工、新能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生物医药等多领域工程建设,提供研发、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指导、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全过程服务。
另一当事方星景环保成立于1996年11月,控股股东是另一家环保行业著名的上市公司——东旭蓝天。其主要从事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及服务,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水土保持、雨洪管理、城市土壤污染治理,城市、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业务。
根据中国水网查询相关公告发现,虽然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但东华科技在两起官司中,均属于败诉方。
01.十年前的PPP项目引纠纷
牵头人被联合体成员告上法庭
这起纠纷源于十年前。2016年11月1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采购公告,宣告该项目正式启动招标,采购预算为1,000,000,000元。
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总规划面积3176511.00平方米。项目运营维护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园林绿地的浇水,景区卫生的清洁、水域水质、植物的补种、草坪及植物的修剪、施肥、松土除草、虫病害防治等园林绿化的养护。该项目采用“DBFO(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的方式进行运作。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保修期1年,运营维护期7年。
20天后,也就是2016年11月21日,该项目中标结果出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拿下该项目。
2017年1月,联合体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瓮安东华”)。
2017年5月,东华科技与瓮安东华签订《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暂估总价款为87449.17万元。
后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东华科技与瓮安东华、星景环保三方共同签订《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备忘录》(统称《施工合同》),星景环保作为施工承包商,承担该《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建设工作,合同暂估总价为83650.77万元。
2025年4月,星景环保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提起诉讼。
东华科技称,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开庭传票以及转来的《民事起诉状》。星景环保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向黔南中院起诉本公司和瓮安东华。
星景环保在诉状中表示,根据实际完工情况,东华科技应支付工程结算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92,315,601.07元,应返还三笔工程保障金及逾期付款利息分别为50,441,460.78元 、48,944,326.41元 、42,891,685.12元。合计约为2.35亿元。
02.一审、二审均败诉
东华科技:否认欠款,后续尾款拖欠原因不在自身
2025年4月10日,也就是东华科技披露与星景环保纠纷案事项之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向东华科技致电了解此事。
东华科技证券部工作人员解释,真正的争议在于6000多万元的工程款结算,保证金和利息都是后续事宜。“这是一个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我们按照施工合同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不存在欠款行为。”上述东华科技工作人员补充道。
此外,东华科技在2025年4月10日发布的公告中还强调,后续尾款支付条件尚不成就,且支付条件不成就原因并非本公司造成。星景环保本次起诉请求不符合三方签署的《施工合同》等约定。
前述东华科技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按照当时三方签订的付款约定,由瓮安东华向东华科技支付款项后,东华科技才能向施工方付款。即东华科技没有收款,就无法向施工单位付款。
2025年8月22日,黔南中院就此纠纷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黔 27 民初 18 号)。一审判决东华科技向星景环保支付所欠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及利息,退还工程保障金 114,648,726.03 元及利息,并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和竣工图编制费 5,364,000 元及利息。各项费用本金合计约为 1.83亿元。
一审判决后,本公司不服贵州省黔南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做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贵州高院。近日,东华科技作为原告收到了二审判决书。正如本文一开头所述,二审判决金额为本公司向星景环保支付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和逾期付款利息,退还工程保障金 38,216,242 元及利息,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2,980,000元及利息。合计约1.05亿元。虽然东华科技二审实际上依然败诉了。不过与一审相比,东华科技被判支付的金额减少了近0.8亿元。
东华科技表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东华科技将按照判决结果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根据二审判决结果以及本公司对上述工程项目相关确认情况进行预计,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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