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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首席专家潘志成出席成都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 为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言献策

时间:2026-01-29 17:22

来源: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海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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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结构与场景拓展不足

再生水利用以生态补水为主(占比超60%),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占比偏低。高耗水行业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对水质要求较高,现有技术与高端需求存在差距;公众认知不足,生活杂用等场景接受度低,制约市场化场景规模化拓展。

(四)规划衔接与设计适配性不足

再生水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紧密,部分工业园区、新建城区在规划阶段未预留再生水管网接口和设施用地,导致后期改造难度大、成本高。设施设计未充分考虑市场化应用需求,如部分再生水厂处理工艺单一,难以适配不同行业的水质要求;管网设计未兼顾集中供水与分散回用的协同,输配效率有待提升。

三、建立健全市场机制 推动成都市再生水利用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筑牢市场化空间基础

编制全域统筹的专项规划:出台《成都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0年)》,以“供需匹配、就近回用、全域覆盖”为原则,将再生水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中心城区加密设施、近郊区县补建骨干设施、远郊区县布局小型分散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重点在龙泉经开区、天府国际生物城等工业园区预留再生水厂用地和管网走廊。

建立多规衔接机制:建立再生水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的协同审批制度,工业园区、新建城区规划必须同步编制再生水利用专项篇章,明确管网接口、用水规模、水质标准等要求,未配套再生水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对现有工业园区开展再生水管网“补短板”专项行动,2028年前实现重点园区管网全覆盖。

优化设施设计适配性:按“分质供水、按需处理”原则优化设施设计,中心城区再生水厂升级多元处理工艺,适配工业、生活、生态等多场景需求;远郊区县推广模块化、智能化分散型处理设施,满足农村、偏远园区差异化需求。管网设计采用“骨干管网+支线管网+分布式接口”模式,降低输配成本,提升市场化供给的灵活性。

(二)创新价格与交易机制,激活市场核心动力

健全分类弹性定价体系:建立“基础水价+浮动价差+水质溢价”三维定价模式,市政杂用、生态补水实行政府指导价,工业用水实行供需协商定价,居民生活杂用实行优惠定价,确保再生水价格与同类自来水价格相比有明显优势。对电子信息等高端工业用户,按水质等级实行0.3-1元/吨的水质溢价。

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依托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再生水线上交易平台,整合水源供给、用户需求、水质检测等数据,实现水量申报、合同签订、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支持跨区域、跨用户的水权交易,鼓励园区、行业协会集中采购,对年采购量超100万吨的主体给予3%—5%的交易补贴。

深化税费联动激励:将再生水使用量与水资源税、环保税减免直接挂钩,对年使用量超50万吨的工业企业给予50%水资源税减免;对再生水利用占比超30%的企业,给予当年度水资源税减半征收;对使用再生水进行冷却、洗涤等环节的企业,酌情减免环保税。落实再生水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

(三)拓展投融资渠道,汇聚市场多元资本

创新特许经营模式:扩大特许经营覆盖范围,将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网运维-水质检测-用户服务”全链条纳入特许经营,实行“按效付费”考核机制,将水质达标率、管网漏损率、用户满意度等与支付费用挂钩。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参与现有设施提质改造。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环保龙头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民营企业面临的“玻璃门”现象,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再生水产业发展基金,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方式,吸引保险资金、绿色基金、民营企业等投入。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分散型再生水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财政贴息。

推广联合开发模式:探索“再生水设施+土地开发+生态修复”联合开发模式,借鉴天府新区下沉式再生水厂经验,推广“再生水厂+绿地公园+科创空间”一体化开发,通过周边土地增值收益反哺水务项目。鼓励在锦江、沱江流域开展“流域治理+再生水利用”一体化项目,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四)优化场景与技术支撑,拓展市场应用空间

聚焦重点场景规模化推广: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耗水行业建立再生水专用供水系统,2027年前实现年用水量超1万立方米工业企业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5%,对达标企业给予用水权奖励。支持企业自建再生水系统,并给予设备投资10%—15%的奖补。在天府新区、双流区建设再生水农业灌溉示范工程,配套建设计量收费设施,形成“企业供给+农户使用+政府补贴”的市场化灌溉模式。

推动生活场景市场化普及:在新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强制配套再生水回用系统,用于绿化浇洒、卫生间冲洗、车库冲洗等,对配套设施建设给予容积率奖励(最高不超过0.5)。在城市主干道、公园绿地、公益洗车点等公共场景,全面推广再生水使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市场化供给模式。

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化转化: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研发适用性再生水处理技术、智能计量监测设备,对技术成果市场化转化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推广第九再生水厂水源热泵、污泥协同处理等低碳技术,打造“再生水+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提升项目市场化盈利能力。

(五)强化监管保障,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构建全周期智慧监管体系:整合水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再生水“生产-输配-使用-排放”全流程智慧监管平台,对水质、水量、水压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监测数据与交易平台实时联通,保障交易公平透明。强制要求再生水用户安装智能计量设备,实行“一户一表”,数据作为收费和补贴的依据。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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