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离奇巨亏81%,空降自然人背债……环保上市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5-12-31 09:12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近日,环保上市公司圣元环保发布公告称,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全资子公司认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最新单位净值为0.1846,累计净值增长率为-81.54%,亏损金额约 4692万元,超过圣元环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圣元环保已采取相关措施挽回损失,本次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投资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51e380bd608f0237c41bfe8fc3d3fe14.png

01.基金管理人越权交易、伪造信息

环保上市公司报警处理

据悉,2025年3月,圣元环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陵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陵基”)作为单一投资者,认购了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深博信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深博宏图成长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2025 年 12 月 9 日,圣元环保与基金管理人沟通,计划赎回基金全部份额,并要求对方发送最新的净值表。2025 年12 月12 日,圣元环保通过邮箱收到了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截止至2025 年12 月11 日(周四)的基金净值表。

ac1297c8f545ca2440034e0ac2d35bfa.png

根据前述基金净值表,2025 年 12 月11 日基金净值对比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上一期(2025 年 12 月 04 日)基金净值有急剧下降。

圣元环保发现本基金产品出现重大亏损当日,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2025 年 12 月 14 日,工作小组人员前往深圳现场与基金管理人沟通了解本基金产品情况并核查基金亏损原因。

圣元环保调查核实后初步结果显示,基金管理人运作过程中,存在越权交易、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甚至伪造基金份额净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基金托管人存在未履行监督核查义务的违规行为,导致投资人厦门金陵基遭受重大损失。

圣元环保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已被受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举报并收到材料接收证明。同时委托专业律师拟采取法律手段提起仲裁及诉讼,且内部已组建专项小组进行持续的协调沟通,但立案进展、办案过程、仲裁及诉讼结果以及后续执行情况等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02.“神秘自然人”温廷涛空降背债

但履约能力存疑

经圣元环保与基金管理人等各方沟通,基金管理人提出由自然人温廷涛(籍贯:河北省涿州市,公民身份号码:37068319771113****)对圣元环保投资产生的本金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圣元环保为第一时间挽回损失同意该做法。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自然人温廷涛签署并出具了《关于承担深圳深博信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债务的承诺函》,承诺对厦门金陵基向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全部本金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明确了具体的款项支付期限。

但截至12月26日,厦门金陵基仅收到温廷涛支付的首笔款项人民币 200 万元整,第二笔款项(支付截止期限12月19日)及后续款项均未收到,该利益相关方个人未完全履行前述承诺函承诺事项。

相关公告披露后,这位“神秘自然人”的身份与关系网引发了各界的猜测。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圣元环保得知:“温廷涛与圣元环保或厦门金陵基之间不存在除本案外的其他业务关联或亲属关系。”

圣元环保进一步解释称:“该自然人是深博信投这边安排出面协调解决问题的,该自然人与深博信投共同出面,提出由该自然人对公司投资产生的本金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方表示可以在短时间内安排筹措资金并进行赔付,公司为第一时间挽回损失同意该做法。温廷涛与深博信投的关系待监管及公安部门进一步核实。”

03.控股股东实控人上阵托底

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5 年12月27日,圣元环保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煜煊与朱恒冰提交的《关于“深博宏图成长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本金损失采取先行补偿的承诺函》。

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二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重承诺:就前述基金产品投资本金损失先行补偿,最终补偿金额为公司初始投资本金(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基础上,扣除届时该基金赎回到账金额和公司采取相关措施后实际追回的全部款项后的差额。

12月27日,圣元环保再次发布相关公告披露,公司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朱煜煊、朱恒冰、陈文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2 号)。

9ccdab03bd85fa8b40b5f63ce6737a72.png

警示函内容如下:

经查,圣元环保子公司厦门金陵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购的私募产品出现重大损失,圣元环保知悉后未及时予以披露,迟至12月26日晚间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朱煜煊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恒冰作为公司总经理,陈文钰作为圣元环保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圣元环保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圣元环保及朱煜煊、朱恒冰、陈文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13521061126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