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文称,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京津冀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长三角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粤港澳行动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中,再次强调了行业内所关注的雨污水“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污水系统运维按效付费机制,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应用场景等内容。
《京津冀行动方案》
京津冀立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战略要求,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调整三大结构、探索创新区域协同治理上先行突破,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京津冀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低碳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保障、美丽样板实践、科技创新引领等6方面、22项主要任务。
《京津冀行动方案》强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强化汛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沿海地区合理开展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密云水库、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官厅水库治理,支持永定河、子牙河等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7年,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分别达到42%、55%。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无废城市”协同共建,打造“无废细胞”。参与建设全国性再生资源利用网络,强化固体废物联控联治,推进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开展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逐步降低,“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至少建成1个“无废城市”。
此外,《京津冀行动方案》还提出,研发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模拟器,强化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
《长三角行动方案》
《长三角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长三角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特色样板等5方面、22项主要任务。
《长三角行动方案》提出,前瞻布局脑机接口、量子科技、空天深海等未来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环保产业。
推进水污染系统治理。推进新一轮太湖流域、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淮河、洪泽湖、淀山湖等重点水体水质提升行动。在太湖、大运河等跨省流域水环境敏感区及重要水源涵养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化太浦河、新安江—千岛湖等跨界水体协同保护与一体化监管。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制度。
推广雨污水“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污水系统运维按效付费机制。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溯源—核算—治理—管理”全链条防治体系。协同推进淀山湖等跨界河湖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鼓励相关城市全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到2027年,区域内长江干流段、新安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淮河水质保持Ⅲ类,太湖、巢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4%。
手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出台“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方案。打造区域固体废物特色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开展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推广应用,上海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浙江实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强化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监管体系,优化“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超过60%,力争建成4个“无废城市”。
高质量推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点围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重要河流湖泊综合治理、区域固体废物设施共建共享、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建设等,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工程化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建设工作。
《粤港澳行动方案》
《粤港澳行动方案》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粤港澳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低碳、蓝色清洁、绿美生态、美美与共、健康安全、融合创新、开放共享等7方面、22项主要任务。
《粤港澳行动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水经济”,打造高附加值涉水涉海新业态,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推进汽车、电子制造、建材、污水处理等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和环保服务业。
持续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数字赋能,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应用场景,构建新一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粤港澳行动方案》还强调,共建珠江美丽大河三角洲。健全珠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东江、西江、北江、新丰江等重要江河湖库和源头水联合保护,保障供水和饮水安全。深化深圳河、深圳湾、前山河等跨界河流水域治理,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清水走廊。因地制宜实施江河湖库水系互联互通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宣传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到2027年,珠三角全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建成率达到45%。
实施土壤和地下水协同共治。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探索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分层出让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动大型腾退地块分片分期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稳中向好。
共建“无废湾区”。开展大湾区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和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究,建设“无废细胞”。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理处置监管,创新危险废物全过程多部门智慧化监管模式。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到2027年,“无废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建成2个“无废城市”。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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