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园林)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稳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态势,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优化业务布局,持续推动主营业务有序发展,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涛瑞”)共同设立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
东方园林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990万元,持股99.99%,久盛涛瑞认缴出资10万元,持股0.0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方园林表示,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原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新设企业有序开展与新能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实体投资业务,同时公司将严格依据项目实际进度逐步出资,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可控,切实保障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经营规划。
本次投资将优化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运营结构,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助力新业务稳健拓展,同时有助于建立权责清晰、运作高效的新业务平台。设立全资下属企业可增强业务专业性,提升资金与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公司整体战略实施提供支持。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措施积极稳妥应对,并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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