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介绍,为规避环保督察与公众舆论压力,政府方一面要求企业实施水质提升计划及除臭除味技术改造,以此替代实质性的提标技改;一面筹划关停拆除上述两座污水厂,在相同区位规划另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
对此,有网友也质疑,前期签订的补充协议不算数了吗?这种操作完全摒弃契约精神,项目运营企业实惨。
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5月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净水厂项目正式启动施工招标,项目坐落于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福社区,总投资约20.96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8 万吨的地埋式净水厂。据了解,该项目使用“多模式A²/O+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与本次被关停的两家水厂当年的提标工艺相似,却顺利通过各项审批投入建设。同时,天府新区相关供排水规划显示,该厂设计规模已覆盖被强行终止的两座污水厂,这说明自2022年起,政府已确定采用本地国资新建项目取代现有合法特许经营项目。
图片来源:华阳那些事儿
公开信息及排污许可证显示,2024年11月,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净水厂项目正式进入运营。值得关注的是,该项目与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地理区位相同。
2024年12月31日,华阳中科成与天府海天均收到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解除特许经营权合同的决定,里面提及自2025年1月1日起解除合同,收回特许经营权,依法给予补偿。
据了解,去年12月30日,两厂进水断水,目前,特许经营权的解除导致两公司投建的厂区已“荒废”。政府方聘请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厂区资产残值,提出补偿意见,但政企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这就有了开篇提到的两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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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未经过招投标即建成的华阳净水厂项目是否合规?
从上述时间线来看,政府方在未解除原有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下,已经开始筹划新的项目建设,这个新项目就是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净水厂项目,资料显示,该项目由本地国资——成都天投环境有限公司建设。
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仅发布了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招标公告,未发现项目本身特许经营权的招标记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实施机构需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同时,《管理办法》第四条赋予特许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排他性运营的权利。然而,华阳净水厂在选址和功能定位上与既有项目均存在显著重叠。
回看事件本身,邻避效应是影响事件走向的关键因素。早先,京衡律所高级合伙人陈国强律师曾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中指出,很多环境处理项目都存在“邻避问题”,可能政府前期花了大量的投入,项目却因选址问题无法进行,政府肯定也耗不起。在此情境下,政府也有权利进行解除,但需要对企业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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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补偿款要如何确定?
与此前几乎所有法庭相见的案例相同,该案例焦点之一就在于补偿款给多少?政府仅按照资产残值计算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中国水网近期就此类事件专门发布的探讨文章提到,2020年至今,全国有过公开报道的类似事件中,至少发生25起特许经营权提前收回事件,其中大约60%的项目能够通过市场化回购实现平稳过渡。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个案补偿机制不尽相同,但补偿范围总体涵盖投资本金、厂区运营相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历史欠费及逾期利息,还涉及特许经营权终止的专项补偿。对企业而言,其融资结构通常基于特许经营全周期设计,提前终止将导致企业损失整个协议期内的预期收益。因此,补偿评估需突破单纯资产残值核算,将特许经营协议剩余年限的合理收益纳入考量范畴。
对此,北京万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敬霞提出下述解决路径:首先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协议不明时参考行业规范及法规协商;协商未果则通过诉讼或约定的仲裁机制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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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政府规划调整与企业长期投资保障该如何平衡?
从牵手时的互相信任到分手时的互撕指责,事态的发展总是令人唏嘘。
两起纠纷案例极具代表意义,类似案例暴露出市政环保领域的共性难题——政府决策变动与企业长期投资保障之间的平衡难题。
在这个过程中,政企双方要充分考量和尊重契约要求,不能让临时规划凌驾于契约之上,否则契约只能是一纸空文,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必将面临挑战,接下来便是行政权力与市场信任的博弈。
中国水网关注到,新建的华阳净水厂项目从筹建到投运以来频遭周边居民投诉,再次面对民意压力,不同的是,这次的市场主体是本地财政国资局控股企业,天府新区又将如何平息?我们将持续关注!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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