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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山东省东营市河道管控不到位 水资源保护节约存在短板

时间:2025-06-09 10:3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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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省发现,东营市对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资源保护节约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黄河口生态地位特殊,其生态系统安全及良性循环对黄河下游及渤海水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刁口河是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属于黄河干流。东营市地处黄河口,河道管控和水资源保护节约存在短板。

二、主要问题

一是黄河部分河道被违法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侵占刁口河等黄河备用入海流路;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水域和岸线。

督察发现,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施行后,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其中,违法新建赫邦化工公司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睿力生物科技公司5万吨/年双甘膦,万豪化工公司年产8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原料药等化工项目;扩建凯布尔化工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已有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督察还发现,迪阳新型材料公司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存工业固废粉煤灰约49万吨,占地约317亩,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污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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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5年3月12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二是地方有关部门违规审批。2023年5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10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均明确要求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督察发现,东营市、利津县有关部门及相关园区,违法违规为上述多个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如2024年以来,为万豪化工公司年产8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原料药项目办理安评、环评、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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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25年5月29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万豪化工公司新建化工项目已基本建成

三是节水工作不实。东营市2020年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区,按超载区治理要求,东营市组织编制超载治理方案,明确节水任务,并于2022年年底经山东省批复同意实施。督察发现,东营市相关节水工作不实。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应于2023年投入使用,但截至督察时仍未投运,365万立方米/年节水任务落空。利津县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公司凉水塔节水消雾项目、利华益利津炼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2019年年底前就已建成投运,但东营市2022年仍将上述两个项目作为超载区治理期内新增节水能力上报,虚报节水量533万立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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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5年4月4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已建成仍未投运,节水任务落空

三、原因分析

东营市及有关部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力,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不严不实。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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