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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 生态环境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关注全国水生态环境

时间:2023-02-22 14:2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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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午10时,生态环境部将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出席,简要通报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我们邀请到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先生,介绍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安排部署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月16日—17日,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过去一年,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从经济发展态势、气候条件、工作基础和国际形势看,未来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

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更加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去考量,更加自觉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抓好七大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二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三是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四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五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体系与能力;六是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研究出台绿色金融、贸易和行业发展政策。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公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根据调度情况,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宣传引导、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的作用,推动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精选中央主要媒体重要报道和各地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汇编形成《督察成效》一书,并于近日出版发行。

三、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刚刚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各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于今年1月正式印发。

《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工作基础、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细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

《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各部门拟主要开展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共十章50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1”就是实现一个目标,即:持续改善全国声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5”就是深化五类管控,即: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4”就是强化四个方面,即: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加强监测、严格执法,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指导各地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及时依法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稳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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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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