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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污水资源化新政启示录,供水未来的“三驾马车”

时间:2021-09-06 09:10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毛茂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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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资源化文件中与供水相关的重点解析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文件本身。一方面,文件提出了两个硬性指标要求: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再生水利用率本底定义不清、本底底数不清等问题,各地的再生水利用率计算方法可能并不统一,所以一些城市的数值其实经常出乎大家所料,也给文件的后续落地以及对市场空间的预判带来一定的阻碍,还需更加具体的规定对此进行梳理和完善。

另一方面,文件重点提及了“城镇、工业、农业”三大领域的污水资源化,分别使用了“加快推进、积极推进、稳妥推进”的字眼,足见其实施力度差异。因此,如下图所示,我们重点关注文件在城镇领域和工业领域的一些表述,也是与供水行业最紧密相关的地方。比如,“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加强自备井管理,限期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缺水地区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严控新水取用量”等。其中,既有直接对供水行业有利的部分,也有对供水行业潜在危机的提示,我们在后续会逐一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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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次污水资源化文件只是一个起点,该文件已经说明,接下来会形成“1+N”的政策体系。后续的实施方案、细化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将由发改、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工信等各部门牵头制定。

刚刚谈到用水总量控制,作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之一,伴随着管控的趋严,该手段也会对行业格局演化带来持续性的影响。目前看,绝大部分省份在2020年都达到了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仅江苏和新疆没有完成。

经过前面的分析,想要达到再生水利用率的目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或将成为“主战场”,那么供水企业的售水量可能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尤其是缺水地区以工业企业为主要客户的供水企业,需要思索如何应对这样的变化(相关阅读:污水资源化新政对供水行业有什么影响)。因此,我们针对人均水资源量和工业用水量占比做二维分析,希望给不同类型的城市和企业带来适合自身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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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马车”初现

2017年PPP的规范收紧对于地方平台公司而言,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在当前财政紧缩、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减弱的情形下,平台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挑战。许多发展的问题,依靠简单的业务扩张不一定能完全解决,如同污水资源化新政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一样,它是压力下的机遇、模糊中的机遇,危与机也在不断的转换之中。那么,机会究竟有哪些?我们不妨退回原点来分析。

供水企业是联通水源和用户之间的桥梁,水流和价值流在三者之间流转。对于供水企业来说,稳定的供水安全保障、不断扩大的营收资产规模、合理的利润空间以获得更加长久的发展,是企业共同追寻的目标。对应来讲,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就是水源、用户和价格。以下,我们将结合污水资源化新政逐一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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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驾马车:水源

“十四五”期间,对水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仍然是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无疑是其中的核心要义与有力举措。回顾“十三五”期间,各省份的地下水供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发现,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地下水供水量占比仍然较高。逐年来看,尽管有些省份该比例不降反升或有所波动,但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内蒙等地保持良好的持续下降趋势。是波动的省份还是持续下降的省份机会大?如果对地方政府行为逻辑有充分认知的话可以知道,这些持续下降的省份才是受政策监管最严的省份,也将是未来几年地下水限采的焦点地区,还有不少任务有待完成,其中也蕴含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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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综合治理其实是受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三大因素共同驱动的,叠加政策监管要求,将带来大量的地下水水源置换需求。根据《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21〕33号),到2022年,京津冀地区要实现地下水超采量压减率超过70%的近期目标;到2035年,京津冀地区要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远期目标。其中的重点内容包含加快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充分利用当地水、外调水、以及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实施地下水源置换。乍一看,这里存在大量B方阵企业的新机会,但也存在其他类型的主体(A、C、D方阵)竞争进入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地下水水源置换后,新水使用上有优先级的区分。通常来讲,生活用水优先于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城区优先于城乡结合带和农村。另外,在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当农村的地下水水源面临调整时,需要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划,以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城乡协调发展,因此也带来较多“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机会。

既然有了地下水水源置换,就一定离不开引调水工程。“十四五”期间,随着诸多重点引水工程建设的推进(如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供水企业需要将此纳入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思考。这其中容易出现三大类风险:价费机制风险、技术类风险和需求风险。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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