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滨南集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21-07-14 09:23

来源:滨南集团

评论(

7月13日下午,滨南集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政府在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image.png

▲托里县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勇与滨南集团CEO李鹏代表双方签约

托里县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勇,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陈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殷成赋,水利局局长郑旭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薛志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蒋学喜、财政局局长张志坚;滨南集团董事长王功虎、CEO李鹏、总裁李文宁、副总裁周燕苹、投资总监纪登山、滨南水环境科技集团董事长石晓玲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前,双方就深化战略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1626225922514320.png

座谈会上,滨南集团董事长王功虎对金勇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滨南集团的发展历程和近年发展情况。他表示,滨南集团是一家以“城市服务+生态产业”为主,多元业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企业集团,背靠上市企业股东平台,品牌、技术、管理等优势日益凸显,未来前景可期、舞台广阔。托里县是滨南集团持续深耕的重要区域,公司将发挥全产业链综合优势,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高契合度成为托里县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助力托里县城市更新、发展。

托里县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勇表示,滨南集团在生态环境行业深耕多年,运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优势明显。托里县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坚决地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发”重点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抓重点、解难题、调结构、促发展各项工作,当前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欢迎滨南集团参与托里县的建设与发展。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补,立足托里县特色和优势,推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在托里县落地,实现企业与地方发展“双赢”。

据悉,托里县在2018年与本溪市签订了合作协议,本溪市把对口援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援疆工作格局。滨南集团2020年在本溪市南芬区落地实施了长达25年的城市综合服务项目。此次与托里县达成战略合作,是政企双方正心诚意、一心一意谋求发展的同频共振,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务实之举。

滨南集团将充分发挥全产业链服务优势,紧扣托里县总体战略规划,积极参与托里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助力托里的文化旅游、安居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发展,真正把滨南集团的平台优势与托里县的资源禀赋、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努力为托里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塑造政企合作典范。

1626225952269049.png

▲托里县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勇一行参观滨南大厦

1626225966310689.png

▲托里县与滨南集团双方领导合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

托里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西北缘断山区、塔额盆地南缘,亚欧大陆地理内心。东与克拉玛依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为邻,西连裕民县,南望乌苏市、精河县、博乐市,东与克拉玛依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为邻, 西南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北与额敏县交界,地处东经82°28′~85°20′、北纬44°58′~46°24′之间,边境线约长58千米。县境东西长221.6千米,南北宽159.3千米,总面积21300平方千米。县城托里镇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12千米 。

近年来,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坚决地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总目标,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发”重点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抓重点、解难题、调结构、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实现稳中有升。

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8年,历经13年发展,逐渐发展成为以“城市服务+生态产业”双主业驱动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秉承“守护青山绿水, 筑梦美丽中国”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全产业链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

公司管理规范、技术创新、装备精良、文化领先,具备强劲 的市场投资能力及品牌、资金、技术和运营管理优势,双主业协同发展,相互赋能,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助力国家城市治理体系完善、城市管理效率和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为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贡献力量。到2020年12月,公司履约项目50余个,辐射全国13个省, 30余个城市,服务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服务费用总额高达200.00亿元,服务总人口超过1个亿,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领先地位。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