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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包括噪声法等

时间:2021-04-22 10:23

来源:中国人大网、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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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全面贯彻实施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对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的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进一步加强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探索审查研究中的听证、论证、委托第三方研究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沟通、约谈、函询、提醒、提出书面意见、撤销等方式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同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五、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的立法队伍,强化对新时代立法工作支撑保障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和社会主义法治历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增强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加强对一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探索实践与经验研究,增强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加强对新技术新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深化国际法和涉外法律研究。开展区域协调发展相关立法研究,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总结民法典编纂立法经验,开展相关领域法典化编纂和法律体系化研究。推动与中国法学会、科研院所、高端智库的联系交流和良性互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成果开放共享和转化运用。

  统筹做好立法宣传工作。坚持和完善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及时对外发声,回应社会热点,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立法工作全过程宣传,讲好人大故事、立法故事。创新立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立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好重要法律的阐释工作,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民守法。加强民法典宣传和实施工作。推进法律文本英文翻译工作,展示法治建设成就。建设好、运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增强法律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便利性。

  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举办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办好立法培训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编发法制工作简报,精选地方立法典型经验和优秀立法例,加大横向交流力度。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等平台作用,通过理论研究和交流,探讨问题、交流经验、展示成果,提升地方立法能力和水平,发挥其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体现地方立法特色。完善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在立法规划计划、法律询问答复、立法理论研究、立法宣传、立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工作联系指导,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新时代立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有关法治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完善符合人大立法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的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进立法与执法、司法队伍以及法学研究队伍之间的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打造全方位的法治人才培养平台。牢牢把握立法队伍鲜明政治属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以上来自中国人大网

  以下来自江苏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做好“十四五”期间环评与排污许可顶层设计,2021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在南京组织召开环评与排污许可“十四五”工作实施方案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六省(市)生态环境厅以及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南通、宿迁六市生态环境局的代表。会议由环评司司长刘志全主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交流了经验做法,副厅长陈志鹏致辞。

  会上,环评司综合处介绍了“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将深入落实“十四五”国家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定的任务目标,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引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协同推进“放管服”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应用完善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评管理效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充分发挥环评与排污许可在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中的效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交流。

  刘志全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在环评审批服务和排污许可方面取得的成果及创新性做法。在环评审批服务方面,江苏省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提高了项目审批时效。同时,对重大项目实行报告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类项目。在排污许可方面,2020年江苏省提前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清理核发工作,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联动管理“1+N”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刘志全指出环评制度是源头管控的有效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进新阶段,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手段日益多元化。“十四五”期间,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

  刘志全强调“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要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立足于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1强化源头防控、综合决策。要加强“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政策环评前端引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并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方面发挥作用。2深化改革、完善法治。要通过试点探索推进优化“六位一体”闭环管理体系,实施联动管理、避免重复评价。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研究,为看得准的改革举措提供法治保障。3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对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统筹抓好质量和落实情况监管,完善监管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审批部门以及专家各方责任。4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要推进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形成严打态势,确保制度效力发挥。

  座谈会后,刘志全一行赴江苏省泰州市开展调研,深入园区以及石化、制药、农药等多家企业了解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走访“绿岛”项目了解政策效果,并与基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座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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