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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河北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4-13 14:35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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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对于渗透系数小于10-8m/s,且有厚度大于60cm的土壤或致密岩层时,可不需采取其他防渗措施。工程建设中,应对湿地底部和侧壁60cm厚度范围进行渗透性测定。

4.7 填料

4.7.1 人工湿地填料应能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并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填料安装后湿地孔隙率不宜低于0.3。

4.7.2人工湿地常用的填料有石灰石、矿渣、蛭石、沸石、砂石、高炉渣、页岩等,碎砖瓦、混凝土块经过加工、筛选后也可作为填料使用。

4.7.3 填料应预先清洗干净,按照设计确定的级配要求充填。

4.7.4 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进水区,人工湿地填料层的结构设置,应沿着水流方向铺设粒径从大到小的填料,颗粒粒径宜为16~6mm,在出水区,应沿着水流方向铺设粒径从小到大的填料,颗粒粒径宜为8-16mm。

4.7.5 人工湿地填料层的结构设置,垂直流人工湿地一般从下到上分为滤料层、过渡层和排水层,滤料层一般由粒径为0.2-2mm之间的粗砂构成,厚度为500-800mm左右;过渡层由4-8mm的砂砾构成,厚度为100-300mm左右;排水层一般由粒径为8-16mm的砾石构成,厚度为200-300mm左右。

4.7.6 为避免布水对滤料层的冲蚀,可在布水系统喷流范围内局部铺设50mm的覆盖层,粒径范围为8-16mm的砾石。

4.7.7 人工湿地填料的有效粒径比例不宜小于80%。

4.8 植物

4.8.1 人工湿地植物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

1根系发达,输氧能力强;

2适合当地气候环境,优先选择本土植物;

3耐污能力强、去污效果好;

4具有抗冻、抗病害能力;

5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6容易管理;

7有一定的景观效应。

4.8.2 植物种植时间宜选择在春季。为提高低温季节净化效果,人工湿地植物宜采取一定的轮作方式,秋冬季节可种植黑麦草、水葱、水芹等具有耐低温性能的植物。

4.8.3 植物种植时,应保持池内一定水深,植物种植完成后,逐步增大水力负荷使其驯化适应处理水质;

4.8.4 人工湿地植物栽培时宜采用容器苗移栽方式,并根据植物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进行种苗规格和种植密度设计。

4.8.5人工湿地植物优先选用土著植物。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1.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对工

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系单等文件后 进行。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5.1.2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 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 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1.3床体高程和底坡应满足设计要求,进行高程校核后方可 进行下一步施工。

5.1.4防渗层下方的基础层应平整、压实、无裂缝、无松土,表面 应无积水、石块、树根和尖锐杂物。人工湿地开挖时应保持原土 层,于原土层上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防渗透 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1.5人工湿地不同区域应投放不同填料,在垂直流人工湿地 中应按填料级配投放填料。

5.1.6若采用穿孔管进行配水和集水,施工时不应损坏穿孔管。

5.1.7 植物种植时,应保持覆盖层湿润,宜搭建操作架或铺设踏板,不应直接踩踏人工湿地和植物幼苗。

5.2 调试启动

5.2.1应检查供电是否正常,水泵、闸阀、水位控制器、仪表和控制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5.2.2应利用充水试验,检查构筑物的渗漏和耐压情况,检查水 路是否畅通。

5.2.3在人工湿地启动期间,进水负荷应逐步提高至正常运行 负荷。

5.2.4人工湿地水位应可调节。

5.3 验收

5.3.1 人工湿地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通水试运行,试运

行期不应少于3 个月。施工单位应在试运行期内对工程质量承 担保修责任。

5.3.2试运行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书面报请当地环保主管部 门进行水质检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配合环保主管部门进行 出水水质验收,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5.3.3在依次完成工程主要部位验收、单项工程验收、设备安装 工程验收和水质验收后,施工单位应预先1个月向监理和建设单 位书面申请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

5.3.4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并报主 管部门批准后,应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2完整的启动试运行和生产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期间进出水污染物连续监测报告。

4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5.3.5 竣工验收合格后,人工湿地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建 设 单 位应将有关项目前期、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

6 运行与管理

6.0.1 人工湿地的运行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 安全技术规范》CJJ6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6.0.2应根据人工湿地的具体特点,制定运行管理指导手册。

6.0.3 人工湿地日常运行可采用连续、间歇或潮汐流方式。

6.0.4 管件不应堵塞,水泵、水位控制器等应正常工作。

6.0.5 人工湿地不应出现壅水或上部床层无水状态。如出现壅水现象,应检查配水和集水的均匀性和填料区水流的畅通性。如 集配水不均匀应对集配水设施进行维护;如填料堵塞,宜按间歇 方式运行人工湿地,必要时可更换部分填料。

6.0.6 应加强对植物生长的管理,补种缺苗和死苗,勤除杂草, 清除枯枝落叶,定期收割植物,及时控制病虫害。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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