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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时间:2019-11-27 10: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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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地形地势复杂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2.2 农村厕所粪污治理

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探索堆肥等方式,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排放标准制定等方面有效衔接。主要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地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要做到一体化建设;主要使用传统旱厕和无水式厕所的地区,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2.3 畜禽粪污治理

优先考虑通过种养结合、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腐熟后作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要经过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配套土地消纳能力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的地区,鼓励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运输体系和区域性处理中心。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4.2.4 水产养殖污染防控

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网箱粪污残饵收集等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依法拆除非法网箱围网养殖。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人工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4.2.5 种植业污染治理

采取测土配方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途径,实现化肥减量。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减量。采用生态沟渠、植物隔离条带、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减缓农田氮磷流失,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环境的直接污染。推进秸秆全过程资源化利用,优先就地还田。

4.2.6 工业废水污染治理

加强城乡统筹污染治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入园区,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和治理力度,防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废水直排。

4.2.7 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因垃圾乱堆乱放导致周边及下游水体受到污染。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垃圾清理包括沿岸垃圾清理和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在彻底清理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对水面漂浮垃圾建立定期清捞的维护机制。

4.3 清淤疏浚措施要点

对于黑臭严重的水体,为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可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水体原有黑臭水的存储和净化措施,杜绝采用三面光河道水体硬化方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应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生长的影响;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底泥运输和处理处置难度较大,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需要按规定安全处理处置。

4.4 生态修复措施要点

4.4.1 水体净化

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种植水生植物,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对于缺水地区或滞流、缓流水体,可以增加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但要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行为,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行为。

4.4.2 人工增氧

对于整治后农村水体的水质保持,可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在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提升水体流动性能,但应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水体的行洪或其他功能。

4.4.3 水系恢复

在前期水系调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必要的水体水系连通,打通断头河,拆除不必要的拦河坝,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第五章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5.1 筛选原则

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具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开展试点示范的意愿积极。

特点突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较重、水环境敏感等地区,优先考虑试点示范。

基础较好。优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具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可结合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考虑。

方案可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思路清晰,定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污染成因,提出的治理目标、措施、技术路线可行。

5.2 示范类型

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根据黑臭水体成因,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养殖业污染、种植业污染、工业污染、内源污染等为主的污染类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提高示范创建的多样性,积累经验,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黑臭水体进行试点示范。

2019-2020 年,根据各地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成因、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筛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县30-50个。2021-2025 年,根据需要再作试点示范安排。

5.3 申报程序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向市级有关部门申请。经初审,报省级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并上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农业农村部。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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